石岐、东区、西区、南区街道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中心城区(石岐、东区、西区和南区)房地产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确认”由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调整为东区、石岐、西区和南区街道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不再承接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项目现场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工作。
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向项目所在街道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现场照片、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商品房预售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2022年版)》材料申请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确认(石岐、东区、西区和南区街道受理地址详见附件1)。
三、各街道根据申请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对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核查并拍照存档,对达到工程形象进度为“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的,在《商品房预售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2022年版)》(详见附件2)上出具核查意见、签字和加盖街道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镇街“商品房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确认”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附件:1.石岐、东区、西区和南区街道受理地址
2.商品房预售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2022年版)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6日
(联系工作人员及电话:赵伟雄、黎晓彤,8830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