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施工安全监管力度,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事故预防工作,现将《2023年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俊鸿,88260030)
2023年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
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施工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根据《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的通知》(粤安办〔2020〕12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底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除)、检测、使用、维护保养等各环节安全行为,强化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压实参建各方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促进我市建设工地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规定,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
(二)整治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施工总承包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起重设备安装企业、起重设备检测机构等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办理情况;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安全档案建立及安装、拆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等情况;安装、拆卸、使用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审核及实施情况。
3、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主要检查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安装企业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起重机械安拆、起重吊装等相关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论证情况;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情况;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的办理情况;委托第三方检测情况;投入使用前联合验收情况;设备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等实体安全状况。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本通知整治重点内容认真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市财政投资项目于5月5日将自查自纠报告提交至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其余项目将报告提交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起重机械要立即落实专人跟进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暂停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作业,制定整改计划,按期落实整改。
(二)全覆盖检查(2023年5月6日起至6月30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各项目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辖区建筑起重机械工程台账,对属地有建筑起重机械的项目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盲区死角等短板和漏洞,及时发现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筑牢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持续安全施工的防线。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内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分工、工作重点、检查频次和执法要求,对本地区建筑起重机械的项目开展常态化高频检查,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查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成专项督导组,不定期组织开展针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对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及工作台账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管提高的重要手段,在各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状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确保整治取得效果。
(二)强化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首要责任。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责任制度,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项目安全管理的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要求,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三)压实监管责任责任。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源头管控。督促辖区项目责任主体结合项目实际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隐患的自查自纠。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全覆盖检查和常态化检查,落实、落细执法检查和督促落实闭环整改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四)强化监管执法。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过程管理责任;切实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巩固行动成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检查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作业的一般隐患,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项目责任主体进行省动态扣分或者诚信扣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作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对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约谈,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