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的火灾防控工作,根据《中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引》(中随办函〔2021〕14号)和《中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冬春季节火灾防控要求,我局于2023年3月28日至30日开展了2023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消防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共分为4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通过“双随机”系统随机抽选检查项目,每个检查组随机抽检了5个在建项目,共检查20个项目,发出《工程质量整改单》7份。主要检查工程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履行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情况,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情况等。
二、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个别项目施工现场未与主体工程进度同步设置临时消防水管、员工宿舍区未配置灭火器、未按要求设置临时消火栓、消防水泵不能正常使用、个别消火栓被围蔽无法使用、部分灭火器压力不足、办公用房与施工现场间距不足、施工现场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分包单位未在施工许可证进行分包备注等问题。具体如下: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参建单位,尤其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规范从业行为,按有关规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镇街住房城乡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整改。
特此通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