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及我市有关部署要求,推动城镇高质量发展,推进绿色、美观、宜居、安全的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引导农民改善居住条件和美化乡村风貌,我局决定开展“绿美宜居”优秀农房范例评选与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已建成且目前在用的单体农民住房,具体要求为:1.建筑层数不超过3.5层;2.首层不高于4.5米,其余每层不高于3.5米,总高不超过15米;3.建筑总面积不超过350平方米。
特别优秀的农房设计方案也可参照本要求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合法合规。建房手续齐备,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房屋建设符合有关规划建设要求,建房占地和建筑面积符合当地相关规定。
(二)农民满意。综合居住体验良好,住户高度认可。
(三)结构安全。房屋选址无安全隐患,基础稳固。结构布置与结构体系符合农房抗震安全有关标准和规范。主体结构采用有效抗震措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所用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施工规范。
(四)造价经济。建房用料以当地普通材料为主,用量节省。施工工艺难度较低且易于推广。建造标准适度,造价与当地平均水平相当。
(五)功能合理。功能布局合理并具有一定前瞻性和灵活性,水、电、气、卫等设施齐备或预留有接口。采光、通风、保温等性能良好。
(六)特色鲜明。建筑外观体现当地传统风格,乡土特色和民族特色突出,能够代表典型的民居类型。
(七)样式美观。工艺及材料运用与建筑风格协调,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建筑尺度、造型、色彩、用材等朴素自然,与周围环境协调。庭院美化与房屋整体协调。
(八)建筑节能。农房选址与布局符合所在气候区建筑节能有关要求。房屋平面布置及立面设计符合相关建筑节能标准。房屋围护结构等采用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有效建筑节能措施。建筑能耗总体较低。
(九)绿色生态。农房建设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对环境干扰小。建房所用材料及产品绿色环保。照明、炊事、供暖、通风等用能设备采用有效节能技术与措施。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且设施与建筑外观协调统一。
三、推荐要求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设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做好优秀农房范例的收集、筛选和推荐工作。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我市各甲级、乙级建筑设计单位要严格依据推荐条件组织筛选,按照民居类型分门别类将筛选合格的范例报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原则上,每个镇街应推荐范例不少于5个,我市甲级设计单位应报送范例不少于5个,乙级设计单位应报送范例不少于3个。
四、报送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优秀农房范例推荐表、设计图和建成效果照片。“绿美宜居”优秀农房范例推荐表按附件要求填写,一式两份。设计图包括房屋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主要立面图及剖面图,必要的节点详图或其他反映农房特点的图纸。没有设计图纸的农房可通过测绘提供上述图纸。设计图应采用计算机制图,图面清晰,指北针垂直向上,使用dwg或pdf文件格式。建成效果照片应拍摄清晰,能充分展示农房特点,使用jpg文件格式。设计图纸和建成效果照片只需提供电子文件,但电子文件应统一命名和有序编号。报送材料时间截至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宇钊,0760-88883421
报送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45号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电子信箱:vliancyz@vip.qq.com
五、评审办法
(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共同组建专家评选组。
(二)本次评选将从参评项目中评选出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绿美宜居农房)一、二、三等奖及表扬奖,获奖单位奖项,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向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向主要完成人员颁发个人荣誉证书。对获奖单位,按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给予诚信奖励加分,对主要完成人员,所在单位应将其业绩记入本人技术档案,作为职称评定和晋级的依据并可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本次评选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对积极组织优秀农房范例的镇街、建筑设计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附件:1.“绿美宜居”优秀农房范例推荐表
2.我市甲级、乙级建筑设计单位名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