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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证照系统优化升级期间相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5-05 分享: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我市电子证照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升级期间将影响相关电子证照调用服务。为切实减少系统优化升级给群众带来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期间,暂停以下电子证照调用服务: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三)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六)工程安全监督申报备案通知书;

  (七)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备案通知书;

  (八)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

  (九)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

  (十)中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

  (十一)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十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

  二、以上电子证照暂停调用期间,由业务审批部门对审批通过后的业务案件,盖章出具《业务办理结果证明》(详见附件),暂替作为电子证照批复使用。

  三、市电子证照系统调用恢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业务审批部门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业务办理结果证明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顺荣,8833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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