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建质规〔2022〕2号),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推广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三)>的通知》(图集下载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4180540.html,请自行下载),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属地情况和本年度建筑施工“安全月”的工作要求,强化宣传培训,并将使用情况于2023年12月25日前报我局联系人。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三)》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向阳,88382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