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根据《2023年广东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粤建改办〔2023〕2号)和《关于印发<中山市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的通知》(中建通〔2023〕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办对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形成了《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主要清单》和《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事项特殊程序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审批事项清单管理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完善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和相关办事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同步在政务服务事项系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等更新相关清单事项。
二、规范审批特殊程序管理
(一)实行限时办结制。除政策法规做出明确规定外,特殊程序不计入审批用时,但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时间管理。各有关单位在审批服务过程中如需启动特殊程序,应告知申请人特殊程序具体类型和承诺时限。
(二)纳入系统管理。按照相关要求,我办将特殊程序配置到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相关事项办理环节中。相关审批服务部门要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规范特殊程序发起、结束等流程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主要清单
2.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事项特殊程序清单
中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