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持续高温天气,极易诱发生产安全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高温天气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市镇两级安全监督机构、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天气对施工安全工作的不利影响,增强做好夏季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经理带班检查制度。高温天气期间,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要与作业人员同时上班,做好班前教育交底,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严格执行高处作业“五个必须”、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要求,切实加强高温天气下的安全防范。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确保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强化措施,全力抓好高温天气应对工作
(一)改善施工现场环境。各参建单位要落实高温天气应对措施,确保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场所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需要;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过程要加强通风。对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二)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并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发放防暑降温物资与药品,确保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严格控制加班作业,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杜绝疲劳作业。
(三)加强培训教育。施工单位应做好教育培训工作,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事故警示教育,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防暑降温、急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使施工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增强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急救能力。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针对高温季节气候干燥炎热、火灾事故易发的情况,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和宿舍区的防火措施,对配电房、仓库、电焊作业等火灾易发区域加强检查和监管,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宿舍区严禁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严防高温天气下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值守,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建立恶劣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储备救灾物资,定期组织演练。在极端高温、连续暴雨或者有关部门发出自然灾害或气候预警时,应严格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停工等防御措施,安排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值班值守规定,保证安全生产信息上传下达及时迅速、准确无误,确保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处置应对,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四、加强检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市镇两级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人员、经费和技术装备,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针对夏季高温季节隐患多、事故易发等特点,加强对各在建项目高温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