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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平台管理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23〕82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6-01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管理,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监督,现就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平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名制平台考勤设备集成商管理

  实名制平台考勤设备集成商存在以下行为或其提供的考勤设备存在以下问题的,一经发现,将禁止该考勤设备集成商所有新对接的考勤设备接入我市实名制平台:

  (一)私自调试已对接实名制平台的考勤设备并对项目管理人员信息(照片)进行修改或替换;

  (二)项目实名制考勤设备采用照片打卡等虚假考勤方式;

  (三)恶意侵入、修改我市实名制平台数据,或以其它集成商的名义在项目现场增设考勤设备;

  (四)存在其它严重违反我市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行为。

  二、施工现场做好参建人员实名制管理。

  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中建规字〔2022〕2号)的规定,认真做好现场实名制管理。一是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得使用移动式考勤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办公区、宿舍区考勤打卡,应在施工现场实名制考勤打卡。二是我局将通过系统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在建项目当月通过照片或替换人员信息等方式弄虚作假进行实名制考勤,该项目当月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将按照“零考勤”进行处理。

  以上措施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平台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检查。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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