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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防控专项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6-01 分享: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按照《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建通〔2023〕48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建通〔2023〕47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建通〔2023〕20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山市建设工程在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建通〔2023〕51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建通〔2023〕15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基坑及边坡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建通〔2023〕17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美丽中山”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严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建通〔2023〕71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建通〔2023〕72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建通〔2023〕5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防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6月13日至6月14日。

  二、检查程序

  此次大检查共分为5个检查组,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抽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全市通报。

  三、检查重点

  (一)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二)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落实不随意压减勘察设计费用、不随意压缩合理施工工期要求;施工单位是否确保工程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到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加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统筹协调管理;监理单位责任是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勘察、设计、监测单位是否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工作,及时提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防汛防风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地下暗挖、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高层外墙脚手架、工地围墙等临时设施落实抗雷雨大风防御措施情况;临时建筑(设施)防御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与维护情况;防御雷击措施落实情况;地下施工点以及脚手架基础、深基坑、塔吊基础、围墙基础等排水措施落实情况;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四)危大工程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危大工程100%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五)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一线三排”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整改闭环情况。

  (六)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情况。

  (七)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管理情况;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可靠情况;动火审批手续情况。

  (八)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及工作台账管理情况;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不”措施(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工作情况。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个有没有”措施情况:一是有没有全面辨识有限空间风险,并建档立册,在所有有限空间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二是有没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特别是强化作业前、作业中的通风和检测管控措施;三是有没有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配齐配全通风检测作业仪器、呼吸器等各类应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没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监护措施,特别是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五是有没有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特别是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六是有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报审批管理;七是有没有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常态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且有计划地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

  (九)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水下作业、气囊使用等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建涉水地下工程穿越地层的水文地质状况及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施工企业及项目应急组织是否加强体系建设,是否落实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十)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进行编制审查;安全教育是否交底;高处作业人员是否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得到保障;是否有足够的安全巡查、专人监护及安全防护。

  (十一)基坑及边坡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编制应急预案;是否配备防汛防涝应急救援物资;是否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施工;是否进行施工组织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专人对基坑安全进行定期巡查并做好记录;是否在临边、临空以及周边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安装可靠的围挡和防护。

  (十二)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危大工程管理档案及落实相关措施;监理单位是否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对模板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搭设人员是否取得并持有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是否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落实模板工程“五个必须”。

  (十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具有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合格证书、竖向主框架、防坠落和防倾覆装置及升降动力设备等合格证及检查记录;从事架体安拆、升降的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架体是否按要求设置附着支承装置、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和同步控制装置;施工单位以及专业分包单位是否编制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处置方案是否编制完善且符合实际情况。

  (十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办理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是否编制安装、拆卸、使用应急救援预案;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等实体安全。

  (十五)文明施工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六个100%”(建筑施工现场100%围蔽,裸露土方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净,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防尘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情况,施工单位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邓凯琳,8826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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