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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在建超高层建筑项目消防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6-13 分享: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尤其是北京“4·18”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在建超高层建筑项目建设过程监管,进一步做好在建项目的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十五条”总体要求,结合“五一”火灾防控特点,我局于2023年4月24日至5月23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上半年在建超高层建筑项目消防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通过项目自查、镇(街道)开展全覆盖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督导检查等形式,对全市建筑高度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筑高度80米以上住宅建筑的在建项目,以及已投入使用的超高层建筑物内在建的改扩建、内部装修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情况,施工单位履行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情况,工程监理单位履行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情况,消防安全情况等内容。共检查在建超高层建筑项目81个,发现隐患62处、发出整改通知单15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在建项目未完善动火审批资料、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通道不通畅、临时消防水源未与建设进度同步、现场未按要求设置临时消火栓、部分灭火器过期失效、用火用电制度未建立等问题。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址

  建设单位

  存在问题

  所属镇(街道)

  1

  宝龙世家花园六期

  东区濠江西路北侧

  中山宝龙岐江置业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培训缺失、疏散通道堵塞、消火栓位置设置不合理。

  东区

  2

  雅居乐濠头小区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濠头村

  中山百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机电风管堆放在消防疏散通道。

  火炬开发区

  3

  名汇苑二期(一区)

  火炬开发区张家边村、海傍村

  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消防通道堆放材料。

  火炬开发区

  4

  建发阳光里

  火炬开发区张家边二村

  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人宿舍区有1个消火栓开关不顺畅。

  火炬开发区

  5

  鸿禧花园8-13幢

  濠东路8号

  中山市高瑞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灭火器数量不足。

  火炬开发区

  6

  电子基地科创园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东路35号

  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局部楼层灭火器数量不足。

  火炬开发区

  7

  麓峰花园一期

  中山市火炬区宫花村

  中山市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局部楼层疏散通道被阻碍;局部楼层灭火器放置数量不足。

  火炬开发区

  8

  海怡半岛花园一期A.B.D区(1-4、5-9#商住楼及地下车库,16-21栋及地下车库)工程

  中山市坦洲镇十四村

  中山逸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个别宿舍电线乱拉乱接;2.消防通道个别位置堆放杂物。

  坦洲镇

  9

  誉峯名门花园七期工程

  中山市坦洲镇同胜村

  中山市大俊置业有限公司

  1.23、24栋消防通道个别位置堆放建筑材料;2.个别灭火器破损。

  坦洲镇

  10

  锦绣国际花城四期四区1-6#住宅楼及地下车库

  中山市坦洲镇永一村、联一村

  中山市敏捷房地产有限公司

  工人宿舍区疏散通道局部地方堆放杂物阻碍通行。

  坦洲镇

  11

  锦绣国际花城四期三区1-3#住宅楼、4#电房及地下车库工程

  中山市坦洲镇永一村、七村、联一村

  中山市敏捷房地产有限公司

  1.1#楼九层未见消防栓;2.工人宿舍区域疏散通道局部地方堆放杂物阻碍通行。

  坦洲镇

  12

  佳境康城三期四组团7-10幢、15-18幢商住楼及地下车库、门卫1、门卫2、游泳配套用房工程

  中山市坦洲镇金斗湾

   中山市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厨房灭火器失效。

  坦洲镇

  13

  港奥城邦花园一期1-16#楼及地下室

  中山市坦洲镇永二村

  中山市天乙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1.5#楼未设置临时消防栓及灭火器数量未按要求配置;2.入口处消防通道有建筑材料堆放;3.宿舍消防栓未配备消防水带。

  坦洲镇

  14

  尚上名筑花园1幢-3幢、5幢-7幢、12幢及地下室

  中山市小榄镇广珠公路边“同茂围”

  中山市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消防车通道不畅通;2.工地现场未配备消防水带;3.宿舍及办公区灭火器过期失效。

  小榄镇

  15

  华发观山水花园A3区(一标段)

  中山市三乡镇白石环村“沙螺坑”

  中山市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局部位置灭火器配备不足。

  三乡镇

  16

  葆熙园

  中山市南头镇将军村

  中山市葆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1.#5号楼负一屋有易燃易爆材料存放,警示标识不足;2.负一层未见消防用水,临时消防设施不足;3.#6号楼部分楼层灭火器材不足;4.应及时清理清理地面易燃物品及保证消防通道畅通;5.未见消防设施、材料使用前监理审核报审表。

  南头镇

  17

  金溪珑泽花园1-21栋商住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4号

  中山市领域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1.未保证施工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2.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培训、灭火疏散演练、用火、用电等管理制度。

  沙溪镇

  18

  [五局]和筑天汇花园

  中山市翠亨新区起步区(西三围)

  中山市和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个别灭火器过期失效。

  翠亨新区

  19

  [富利]和筑天汇花园

  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新区)起步区西三围

  中山市和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下室通道个别灭火器失效。

  翠亨新区

  20

  [深圳市建]悦珑湾花园

  翠亨新区起步区西二围

  中山市恒锐房地产有限公司

  1.消防车道不畅通;2.施工楼层无消防用水;3.厨房气瓶存放不规范,房间未通风,部分未安装气体报警装置;4.宿舍存在工人抽烟现象;5.宿舍旁设置电瓶车集中充电。

  翠亨新区

  21

  [中铁二局]悦珑湾花园

  翠亨新区起步区西二围

  中山市恒锐房地产有限公司

  1.部分灭火器配备不足、部分失效;2.临时消防水源已拆除。

  翠亨新区

  22

  馨碧花园(一、二期)

  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新区起步区)西二围

  中山真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部分灭火器失效。

  翠亨新区

  23

  万滨前湾花园一至三期及地下室车库一区

  中山市翠亨新区东片区东五围

  中山市深业万胜投资有限公司

  1.现场未见总消防疏散平面图以及各标明疏散图;2.楼层内未见消防疏散指引。

  翠亨新区

  24

  万滨前湾花园四、五期及地下室车库二区

  中山市翠亨新区东片区东五围

  中山市深业万胜投资有限公司

  1.消防安全培训资料未单独归档;2.1#楼16层消防通道无疏散指示;3.1#楼15层存放木方处未见消防灭火器材。

  翠亨新区

  25

  锦绣海湾城九期六区B段

  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

  中山市完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未见监理单位对消防产品进场的材料报审表;2.动火审批资料未完善。

  翠亨新区

  26

  天弓智慧城

  起步区西三围

  广东天华易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消防水带、临时消火栓局部缺失。

  翠亨新区

  27

  华润燃气总部基地(中山)及新兴产业科创中心

  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新区起步区)西三围

  华润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局部区域消防灭火器配备不足。

  翠亨新区

  28

  澳华花园北区五期(48幢、49幢、52幢、53幢、54幢、60幢及地下室)

  中山市阜沙镇阜港西路

  中山市弘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未提供消防材料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2.未提供安全网消防检测报告;3.消防器材不足。

  阜沙镇

  29

  岐雅居1-3幢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垃圾收集点、配电房工程

  中山市石岐街道富康北路

  中山市骏璟房地产有限公司

  消防车道不畅通。

  石岐街道

  30

  大信海岸家园三期8、9、10、12幢及地下车库工程

   中山市石岐街道东河北“峰溪沙”

  中山市大信置业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及疏散演练缺少,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通道不通畅,临时消防水源未与建设进度同步。

  石岐街道

  31

  中山农商银行大厦工程

  中山市石岐街道富康北路

  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消防车通道不通畅,宿舍消火栓巡查记录缺失。

  石岐街道

  32

  中山市石岐007项目

  中山市石岐街道东华路东侧

  中山市华屹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未见动火审批制度。

  石岐街道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市、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压实责任,把消防安全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做好提前介入服务和过程监督,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按照“安全生产十五条”总体要求,汲取北京“4·18”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认真组织排查,把握在建项目的消防安全风险点。对存在隐患的,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记分标准》等规定,依法依规查处。

  (二)市、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施工、监理等参建方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职、规范从业行为。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建设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风险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质量和消防安全;要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和演练,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的火灾预防和逃生能力。

  特此通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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