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沐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12月16日印发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核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对你公司开展2022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在规定时间内,你公司将相关资料报我局,经核查资料,你公司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2023年3月13日,我局对你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中建市整〔2023〕第03-005号),要求你公司限期进行整改。截至2023年6月9日整改期满,你公司仍未整改到位。你公司人员配备不满足《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6月13日向你公司发出了《陈述申辩告知书》(中建市告〔2023〕第01-001号),并于2023年6月14日送达。你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撤回你公司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344606071)。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天内,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提出行政诉讼。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5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由执法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