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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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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山市绿色建材目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9-19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引导绿色建材下乡,助力我市“百千万工程”建设,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89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市监〔2020〕106号)、《中山市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行动方案》等文件中关于推广和应用绿色建材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开展中山市绿色建材目录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建材产品征集条件

  (一)产品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正常经营。

  (二)未被市场监督管理等政府管理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三)申请进入目录产品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以下简称《认证证书》);

  2.提交申请资料之日前三个月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相关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

  二、绿色建材产品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绿色建材产品目录申请表(详见附件1、2);

  (二)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三)《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

  以上材料需将盖章扫描件报送至电子邮箱。

  三、绿色建材产品申报程序

  (一)材料申报

  申报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业务邮箱zszjzgs@163.com。

  (二)材料审查

  1.具有《认证证书》的建材产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核查企业申报材料。

  2. 具有《检测报告》的建材产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企业申报材料。

  (三)目录公布

  按照“全年申报、定期审核、季度发布”的原则,中山市绿色建材目录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布,原则上每季度更新一次。

  四、相关要求

  (一)企业须对自身所发布的产品质量负责,申请发布的信息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存在以下违规情况,将从绿色建材目录中清除:

  1. 认证机构违规认证的相应采信产品;

  2. 企业弄虚作假获得绿色建材认证证书的采信产品;

  3. 在建设工程项目应用中造成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存在隐患的采信产品以及与认证产品信息不相符,降低质量标准,以次充好的采信产品;

  4. 其他违规行为的采信产品。

  (二)鼓励建设工程优先选用绿色建材产品并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三)绿色建材目录产品的信息采集和发布是为本市建设工程使用绿色建材提供信息便利,由企业自愿申请。相关行业协会可组织会员单位集中申报。


  附件:1.中山市绿色建材产品目录申请表(具有《认证证书》的建材产品)

             2.中山市绿色建材产品目录申请表(具有《检测报告》的建材产品)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工,0760-88337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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