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中山市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文明提升及“最美物业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部署,2023年9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全市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共建美好家园”物业小区、最美物业人及团队评选,经镇街推荐、实地走访,结合专家意见形成推荐名单,现向社会公示:
一、“共建美好家园”物业小区名单(详见附件)
二、最美物业人及团队名单(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公示期间:2023年9月29日至10月1日,共计3天。
(二)公示平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中山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
(三)其他要求:公示异议反馈邮箱地址:js_wyglk@126.com,经公示无异议的,拟于2023年10月4日至10日在“南方+”APP、“南方+”网络等平台进行全社会投票及最终投票结果公示。
附件:2023年中山市”物业小区“共建美好家园名单、最美物业人及团队评选推荐名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