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市基坑工程、勘察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决定开展基坑工程、勘察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范围
(一)2023年前三季度完成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的基坑工程、勘察工程;
(二)其他较为重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的基坑工程、勘察工程;
(三)具体检查项目详见《受检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对象
抽检项目涉及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均为受检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勘察设计发承包行为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单位依资质承揽业务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名录备案范围内从事施工图审查情况。
(二)勘察设计质量情况。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情况,按规定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情况。
(三)落实数字化审图和审图时限情况。各单位按要求实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情况,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负责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人员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审图系统”)确认施工图设计文件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按时限出具审查合格书或者审查意见书情况。
(四)勘察文件中有无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以及所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建议;设计文件中有无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应进行专项设计。
四、检查程序
我局将组织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对照《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清单》(详见附件2)、《受检项目材料目录》(以下简称《受检材料》,详见附件3)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各受检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提交《受检材料》,检查开始后概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因报送资料不齐全、不正确,影响检查结果的责任自负;若提交虚假材料、拒绝报送、漏报材料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一)材料上报阶段(11月15日前)
请各受检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受检材料》的电子文档扫描版(签章齐全)报送至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二)材料检查阶段(11月16日- 11月22日)
我局组织专家集中检查受检项目。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被检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和回复,对整改不到位或不回复意见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三)结果通报阶段(12月31日前)
我局将对综合检查情况予以通报,依据《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对相关单位作出处理,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按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窗体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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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一)各受检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配合检查,按时按质报送材料,指定专人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检查方式采取查阅设计文件资料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到工程现场或受检单位进行核查。
(三)我局将结合省审图系统,对审查通过的资料开展质量检查。
(四)具体检查工作实施由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协办。
附件:1.受检项目清单
2.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清单
3.受检项目材料目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8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电话:蒋华,0760-88337746;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余萍,0760-88883421,邮箱:3760170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