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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若干激励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1-11 分享: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行动方案》以及《关于加快推动建筑业企业与乡镇结对帮扶的通知》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鼓励建筑业企业积极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经研究,我局制定了《关于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若干激励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0日   


关于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

高质量发展工程”若干激励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行动方案》以及《关于加快推动建筑业企业与乡镇结对帮扶的通知》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鼓励建筑业企业积极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经研究,制定以下激励措施。

一、信用评价方面

(一)建筑业企业与镇街建立结对关系,对该企业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加诚信分5分。申请加分材料为建筑业企业与镇街结对帮扶协议书。

(二)建筑业企业对项目进行结对帮扶,结对帮扶项目需已纳入中山市“百千万工程”结对帮扶项目库,单个项目帮扶金额10万元以内的(含10万元)加5分,10万至20万元的(含20万元)加10分,20万至30万元的(含30万元)的加15分,如此类推。多个建筑业企业联合帮扶同一项目的,诚信加分由参与企业协商分配。申请加分材料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帮扶金额的确认文件和项目完工证明文件,属于多个企业联合帮扶的,需提供企业协商分配证明文件

(三)打造示范项目。各镇街每年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推荐至少1个资金帮扶力度大、支持帮扶类型优、建造方式先进、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好的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年选定不少于4个建筑业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荐,每个被推荐的项目在我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加诚信分20分。被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选定为示范项目的在我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加诚信分50分。多个建筑业企业联合帮扶打造同一示范项目的,诚信加分由参与企业协商分配。

(四)获得先进结对企业表彰在我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加诚信分20分。申请加分材料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表彰文件。

(五)以上诚信加分有效期均为1年。

二、评先评优方面

(一)在申报由市建筑业协会组织的关于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水平评价时,属于建筑业企业结对帮扶“百千万工程”项目的,可作为评选加分项申请加分

(二)先进结对企业评定。每年11月前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推荐1-2家建筑业企业参加评定。每年12月底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各镇街的推荐情况,根据企业帮扶内容、帮扶力度、帮扶方式、带动效应等,组织选定20先进结对帮扶企业,对企业予以表彰通报。

(三)先进个人评选。每年结对帮扶企业推荐1名先进个人进行评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被推荐人在结对帮扶“百千万工程”工作上的贡献、表现,每年评选出20名年度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本激励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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