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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1-15 分享:


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调整至地级市主管部门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4号),由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范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为做好相关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权限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工作。

二、实施程序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托“新版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申请办理资质。具体请参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办事指南执行(办事指南链接: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2000007332710H3440114025003)。

企业登录“新版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s://skypt.gdcic.net,按照“业务事项申报-行政审批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步骤办理。企业在“新版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扫描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填写内容一致,且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本通知由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8    


  联系人及电话赵伟雄,88300526,罗颂恩,8833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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