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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前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1-19 分享: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4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暨岁末年初安全防范会议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24年春节前后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

  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强化监管,筑牢防线,全面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责任,提级管控

  坚决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及监理单位监管责任,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着重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设备吊装等危险性较大施工环节进行管控,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专人跟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春节期间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及私人自建房工程“非必要不施工”的要求,确需继续施工的,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提级管控要求。春节期间开工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时段全天候在岗指挥施工,安全员及监理人员应到场并加强安全监管,提前向属地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开工,市财政投资项目向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报备开工(详见附件),并专门制定安全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

  严禁在春节期间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全力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三、切实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部署

  春节后各建筑工地陆续复工,上岗人员安全意识松懈、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不足等因素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狠抓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切实落实复工安全措施。公司领导要带队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工作要求。

  (一)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复工复产的第一个工作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针对假期后员工易出现的身心疲惫、心情烦躁、精力不集中等问题,对全员召开统一职工思想、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工作的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二)制定一套复产复工安全方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等,确保复工复产的每一个步骤规范、严格、稳妥、有序,确保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才能复产复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能开工复工。

  (三)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应重点针对节后安全风险隐患、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避险措施等,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新员工和转岗、轮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四)签订一份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建立一条自上而下、环环紧扣的“责任链”,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全员各岗位,并建立责任制配套考核机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有效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研究春节假期带来的人、机器设备、环境的变化,制定一套简单明了的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复工复产阶段容易出现的事故类型、易发区域、可能发生的时间段、事故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征兆、事故可能引发的衍生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做到遇事不慌、安全处置。

  (六)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复工复产前开展全面性安全检查和岗位安全检查,对人员到岗情况、教育培训情况、作业准备情况以及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各环节安全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监测报警系统、应急救援设施等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四、加大力度,严肃开展工地复工检查

  我局将于春节后组织开展专项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存在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等违章现象,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加强值守,确保安全

  (一)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于2月2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填写《2024年春节期间继续施工项目人员到岗情况报备表》(详见附件)报我局联系人。春节期间,我局将对各镇街值班情况及有关项目开工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二)各施工单位和项目部要落实领导带班,健全值班巡查制度,发现安全问题和突发事件要立即停工整改,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人员队伍、物资储备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春节期间继续施工项目人员到岗情况报备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洪嘉俊,8838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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