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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2-19 分享: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我市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第四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建通〔2023〕133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建通〔2023〕5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以岁末年初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施工现场冬春火灾防控为重点,于2024年1月18日至1月24日开展2024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大检查共派出5个检查组,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0个,对14个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对8个项目发出省动态扣分通知书22份。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

  1.众韵花园工程(施工单位:广东北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部分工人佩戴安全帽不规范;

  2.李建础工业厂房1、工业厂房2工程(施工单位:中山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高处作业审批表未填写审批意见、审批人员不符合要求;

  3.锦绣国际花城四期三区1-3#住宅楼、4#电房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单位:中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城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日志、安全日志和监理单位日志记录不够详尽,且未详细列明相关情况;

  4.中山海关中山六路办公区立体停车场工程(施工单位:广东盛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行远设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生产考核证书未及时更新。

  (二)脚手架方面

  1.锦绣海湾城九期七区B段(施工单位:广东吉盛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城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栋外脚手架缺少斜撑、剪刀撑;

  2.环球金融大厦及地下车库(副楼)工程(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脚手架工程(七层内架)连墙件设置不足、上下爬梯设置不足;

  3.李建础工业厂房1、工业厂房2工程(施工单位:中山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首层脚手架部分连墙件被提前拆除;

  4.珑玥南城公馆(施工单位: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内脚手架作业层未设置安全防护网,外脚手架首层封闭不严,部分外脚手架转角处安全防护不足,部分脚手架上堆放建筑材料过多,未及时清理。

  (三)起重设备方面

  1.中山市看守所扩建项目(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中火炬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加强落实起重机械安装、附着、顶升加节前的设备各部位检查,未做好检查记录及归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未使用最新的省统表;

  2.山水印象花园(施工单位:广东宝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中火炬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升降机出入口平台挡板拆除过早,间距过大,平台两侧局部未封闭,简易移动操作平台不符合要求,禁止使用。

  (四)临边防护

  1.中山市中心粮库项目三期工程(施工单位:江苏镇江四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场存在个别预留洞口未设置防护措施,个别临边防护安全网破损;

  2.中山海关中山六路办公区立体停车场工程(施工单位:广东盛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行远设计有限公司)边坡顶临边防护设置不稳固;

  3.金尊府一期(施工单位: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深圳市罗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留井口、洞口防护不严。

  (五)文明施工方面

  1.金尊府一期(施工单位: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深圳市罗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裸土未覆盖,扬尘喷淋措施不足;

  2.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岐江河流域—小榄镇、东升镇)——白鲤涌、利生涌、新涌、蚬沙涌支涌(东升)(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点位围挡设置高度不足,设置不稳固;

  3.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五乡、大南联围流域)13队河等20条河涌整治工程和永顺一路等11条道路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东凤镇)(施工单位: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局部裸土未覆盖;

  4.众韵花园工程(施工单位:广东北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降尘措施不足,洒水频次不够;

  5.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茅湾涌(三乡镇)(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围挡上公益广告设置不完善,路面清洗不干净。

  (六)其他问题

  1.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岐江河流域—小榄镇、东升镇)——白鲤涌、利生涌、新涌、蚬沙涌支涌(东升)(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警示标志、警示灯及公益广告设置不足,存在钢筋材料堆放在围挡外,无警戒防护措施;

  2.中山海关中山六路办公区立体停车场工程(施工单位:广东盛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行远设计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堆放场地灭火器材不足;

  3.珑玥南城公馆(施工单位: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楼层消防器材不足,已购买但未及时放置楼层内。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落实,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要建立台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确保及时消除问题及隐患。同时,我局将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跟进调查,如查实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罚。

  特此通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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