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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提交个人住房证明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24〕24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3-22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因城施策,进一步满足改善型住房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发文之日起,购房人在中山市购买商品房无须提供个人住房证明。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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