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为了提高我市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动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引导、鼓励广大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的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根据《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粤勘设协字〔2023〕1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中山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凡在2022年初至2023年底竣工、验收的完整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其中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国外引进技术装置的配套工程勘察(工程地质与岩土工程、水资源评价与供排水管井工程)设计,符合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标准,均可参加评选,2022年前竣工、验收,未能参加上次评选的个别工程项目,经说明情况,亦可申请参加本次评选。被认定为高星级绿色建造工程、应用BIM、装配式、“四新”等技术的项目,对行业技术发展具有引领推动作用,并有新的突破,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项目,在评选是同等条件下由评选专家组优先推荐入选获奖项目建议名单。
(二)凡申报参加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我市工商登记并持有资质证书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单位(市外企业须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在国内所完成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申报参选的项目,除因手续不齐可保留资格至下次申报者外,其余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重复申报。
(三)市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驻我市分公司(院)在我市区域内承接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可按上述第(二)条同等条件申报。
(四)合作勘察设计项目可以由主要合作单位联合申报,以承担工作量为依据。
(五)中外合作勘察、设计的工程项目,只评选本市勘察、设计部份。
二、申报范围:
(一)综合类
1、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
2、公共建筑设计;
3、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
4、市政公用(交通)工程设计;
5、园林景观设计;
6、工业工程设计(电力、水利等)。
(二)专项类
1、建筑结构设计;
2、建筑给排水设计;
3、建筑电气设计;
4、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
5、施工图审查;
6、建筑装饰设计。
三、申报要求
(一)请按各申报专业要求,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A4纸规格软皮装订);
(三)附件材料均为书面资料(BIM设计另有要求),并附目录,一式一份(宜A3纸规格软皮装订);
(四)电子版一份(含申报表、附件材料的JPG格式图片)用U盘贮存报送(同一单位申报的项目,可将项目用文件夹区分,刻录在同一U盘中)。
四、评审办法
(一)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下,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组建专家评选组,评选组成员由市内外专家组成,负责具体评选工作。评选组将对照《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粤勘设协字〔2023〕11号)的要求,认真审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作品质量及水平,组织回访调查,进行综合评议。
(二)本次评选将从各项勘察设计单位上报的项目中评选出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二、三等奖及表扬奖项目,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奖牌;对直接参加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员和有突出贡献人员,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证书,获一、二等奖项目将推荐参加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审。
五、报送时间和地址
(一)报送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30日止,过时不报的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十楼1001室,0760-88883421 陈宇钊。
六、其他事宜
(一)申报表中“主要设计人员”栏中,主要勘察设计人员申报顺序应按照设计中所起的作用排列,人员名单一经申报后不得更改;
(二)凡获奖项目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获奖项目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由协会保留3个月,申报单位可以取回,逾期不再保留。
(三)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申报费用。
表格下载请登录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http://jsj.zs.gov.cn/。
附件:
1、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2、综合类各专业申报细则
3、专项类各专业申报细则
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