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才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市级人才房房源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第二批市级人才房配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批次供应房源131套,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费用标准
三、配租对象范围
(一)优先配租对象
1.顶尖人才;
2.特聘人才;
3.第一至七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
4.正高级职称人才;
5.博士人才;
6.青年后备人才;
7.高级技师以上的技能人才;
8.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才;
9.来我市创新创业的港澳青年;
10.现代化产业集群“十大舰队”企业,总部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市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我市投资落地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11.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等在我市共建的高端研发机构或平台科技人员;
12.省市级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核心成员;
13.柔性引才人才;
14.各镇街急需人才。
(二)其他配租对象
在我市工作的具有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技师技能等级的人才。
四、配租原则
(一)人才房保障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应优先满足层次较高人才住房需求,同层次人才根据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轮候安排入住。如房源紧张或经调剂无合适房源的,按申请时间先后进行轮候;如申请人放弃选房的,后序人员依次递补。
(二)获得配租资格的人才(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入住手续的,视为弃租。弃租的人才(用人单位),自弃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五、申请条件
(一)在我市工作;
(二)非国企、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为事业单位的新型研发机构除外);
(三)人才及配偶、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四)非我市财政供养人员,未在本市范围内享受人才购房补助、人才房租金补贴及其他安居政策。
六、申请方式
微信搜索小程序“中山人才安居”,点击“入住申请”,填写资料即可申请。
咨询电话:0760-88168666,0760-88327026,13928128101
中山市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