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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二批市级人才房配租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9-10 分享:

  根据《中山市人才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市级人才房房源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第二批市级人才房配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批次供应房源131套,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位置

户  型

建筑面积(㎡)

套  数

配  置

裕龙皓泽苑

东区紫岭东路28号

3房2厅2卫

117.99-119.38

93

电视、空调、洗衣机、冰箱、热水器、炉灶、油烟机、床、床垫、沙发、茶几、衣柜、书桌、椅子、窗帘等(以实际交付为准)。

裕龙雍瀚府

东区紫岭东路27号

3房2厅2卫

118.92

38

  二、费用标准

项目名称

基准租金(元/月·㎡)

物业管理费(元/月·㎡)

裕龙皓泽苑

22.5-24

3

裕龙雍瀚府

22.5-23.5

备注: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范围内根据租期、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具体租金、物业服务收费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以上费用不含水、电、燃气、网络、有线电视等。请申请人结合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费用标准。

  三、配租对象范围

  (一)优先配租对象

  1.顶尖人才;

  2.特聘人才;

  3.第一至七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

  4.正高级职称人才;

  5.博士人才;

  6.青年后备人才;

  7.高级技师以上的技能人才;

  8.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才;

  9.来我市创新创业的港澳青年;

  10.现代化产业集群“十大舰队”企业,总部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市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我市投资落地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11.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等在我市共建的高端研发机构或平台科技人员;

  12.省市级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核心成员;

  13.柔性引才人才;

  14.各镇街急需人才。

  (二)其他配租对象

  在我市工作的具有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技师技能等级的人才。

  四、配租原则

  (一)人才房保障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应优先满足层次较高人才住房需求,同层次人才根据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轮候安排入住。如房源紧张或经调剂无合适房源的,按申请时间先后进行轮候;如申请人放弃选房的,后序人员依次递补。

  (二)获得配租资格的人才(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入住手续的,视为弃租。弃租的人才(用人单位),自弃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五、申请条件

  (一)在我市工作;

  (二)非国企、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为事业单位的新型研发机构除外);

  (三)人才及配偶、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四)非我市财政供养人员,未在本市范围内享受人才购房补助、人才房租金补贴及其他安居政策。

  六、申请方式

  微信搜索小程序“中山人才安居”,点击“入住申请”,填写资料即可申请。

  咨询电话:0760-88168666,0760-88327026,13928128101


中山市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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