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2月17日至20日。
二、检查方式
采用“双随机”的方式通过电脑随机抽选检查项目,从市、镇(街道)两级人员库中抽取人员参与检查工作。
三、检查数量
本次检查共分5个检查组,每组抽选4个工程项目。
四、检查内容
(一)主要包括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是否落实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分部工程的履职情况,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及工程项目的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实名制落实情况,以及抽检结构实体,抽查工地用钢材、砌体材料、建筑电气材料等使用情况。
(二)《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的通知》(中建通〔2023〕64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通知》(中建通〔2022〕109号)和《中山市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版)》(中建通〔2023〕99号)等制度文件的落实情况。
(三)根据《中山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规定》要求,检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
五、其他事项
(一)检查组将直接到抽选工地进行检查,不再另行通知。
(二)工程相关施工管理技术文件资料、监理管理资料应存放于施工现场,如现场无法提供视为无资料。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完成本次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智浩,8830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