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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下半年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12-26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管理工作,加强对勘察、设计(含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质量,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落实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下半年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年度已公布的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抽检记录。

  二、检查项目范围

  (一)本年度已被抽检到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具体检查项目详见《受检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三、检查对象

  抽检项目涉及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含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均为受检单位。

  四、检查内容

  (一)工程项目是否认真落实整改要求。重点检查各勘察设计单位有无对照提出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未实施的项目应对图纸作出相应修改并同步上传审图系统,正在实施的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已实施完成的项目,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核查整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核查承诺完成整改,但未进行整改、仅线下修改图纸以及概念性文字表述整改、以示意标注整改等敷衍整改的行为。

  五、检查程序

  我局将组织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对照《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清单》(详见附件2)、《受检项目材料目录》(以下简称《受检材料》,详见附件3)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各受检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提交《受检材料》,检查开始后概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因报送资料不齐全、不正确,影响检查结果的责任自负;若提交虚假材料、拒绝报送、漏报材料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一)材料上报阶段(12月27日前)

  请各受检单位于12月27日前将《受检材料》的电子文档扫描版(签章齐全)报送至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二)材料检查阶段(12月28日-12月31日)

  我局委托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组织专家集中检查受检项目。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被检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和回复,对整改不到位或不回复意见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三)结果通报阶段

  我局将对综合检查情况予以通报,依据《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对相关单位作出处理,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按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他

  (一)各受检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配合检查,按时按质报送材料,指定专人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检查方式采取查阅设计文件资料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到工程现场或受检单位进行核查。

  (三)我局将结合省审图系统审查通过的资料开展质量检查。

  (四)具体检查工作实施由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协办。

  附件:1.受检项目清单

     2.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清单

     3.受检项目材料目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0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电话:蒋华,0760-88337746;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余萍,0760-88883421,邮箱:376017024@qq.com)


  附件1-受检项目清单.xls

  附件2-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清单.docx

  附件3-受检项目材料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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