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乡村建设设计水平,全面加强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提升新建农房风貌综合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2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16〕28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村函〔2024〕72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组织建立中山市乡村建筑师名录,经前期征集、审核,现将乡村建筑设计师(第一批)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至4月21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总工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8337746,邮箱:zszjzgs@163.com
附件:中山市乡村建筑设计师(第一批)名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