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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购房消费券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5-05-01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5年购房消费券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主办单位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活动内容

  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缴纳契税后给予购房款5‰的电子消费券补贴(金额四舍五入至百位)。

  四、注意事项

  (一)购房人需在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通过转账方式(以银行流水为准)首次缴交与购房相关款项(定金、首付款),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所购房屋合同网签备案,购房款认定标准以购房发票票面金额为准,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及满足其他申领要求后,方可申领电子消费券。本次活动统筹安排资金2000万元,采用“限额管理、先申请通过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发放购房消费券。

  (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公寓。

  (三)在政策出台前购房人已办理网签备案,政策出台后同一购房人就同一商品住房办理注销并重新网签,不可申领电子消费券。

  (四)申请消费券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含当天)。

  (五)购房人必须严格按照活动要求申请办理购房消费券,因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准确或逾期申请等因素致使不予受理的,相关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六)2025年购房消费券活动细则另行通知。

  (七)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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