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5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60-88331178
电子邮箱:zsjs_gov@163.com
邮寄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一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
邮政编码:528400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2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山市第十一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名单
(含备选)
中山市劳动模范(1名)
冯新科 中山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附件:中山市第十一届劳动模范推荐人选简要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