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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下半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5-06-30 分享: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消防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推动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工作,提升消防设计、审图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下半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通过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30个项目,项目类型包含住宅、医疗、培训机构、学校、工业厂房和其他公共建筑等,通过组织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进行技术性检查,专家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针对各受检单位提出的回复意见进行复核,对涉嫌存在问题的设计单位和审图机构,共发出《关于消防设计文件存在问题的整改函》30份。经相关单位申诉,并经核实,本次检查共发现11个项目存在问题23条,对相关设计单位和审图机构共发出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21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设计和审查,消防设计、审图质量不断提升。本次检查未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问题,但仍有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部分消防设计文件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部分项目存在设计深度编制不足,反映出部分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消防设计文件设计、技术审查过程中,存在设计质量不高、审查把关不严、消防技术标准掌握不准确、不及时、不全面、不深入等问题。

  (一)违反非强制性条文情况。部分项目存在疏散距离超规范限值;电梯机房未按要求设置感烟探测器、电梯控制箱联动模块、轿厢内消防对讲分机;连廊连接处两端未设置应急灯;防火卷帘两侧墙面未按要求设置手动控制按钮;疏散指示方向错误;自动喷淋设计参数不符合规定;安全出口门外面未设置应急照明灯;消防水池进水管与溢流水位的高差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二)设计深度不足情况。部分项目设计文件未见对防火墙下支撑梁的耐火极限及保护层提出相应要求;未见消火栓的装修大样图;风机的送风管道穿越风机房隔墙处的防火阀图例与图例表不一致,且缺少公称动作温度;地下室防烟楼梯间缺少固定窗及相关技术参数的标注说明;平面图未标注疏散距离;风机房未引入直启线;未标注自然排烟设施及消防补风设施的具体位置及相关参数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法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从业。设计单位要切实履行工程消防设计的法定责任,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强化质量内控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认真履行技术审查职责,完善内部审查工作机制,有效发现和纠正违反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问题。

  (二)加强行业管理,提升履职能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不断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图质量的监管力度,对发现存在问题的,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推动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工作,提升消防设计、审图质量。相关设计单位、审图机构要高度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按要求落实整改。

  特此通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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