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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山市“十五五”住房保障需求调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5-09-08 分享:

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十五五”期间(2026年-2030年)本市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为“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按照“以需定建”的要求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给,切实解决各类保障群体的住房难问题,我市正在面向全体市民开展第二轮“十五五”住房保障需求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调查的地域范围包括全市各镇(街)范围,调查对象划分为五类:户籍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人、工薪收入群体、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

  (一)户籍困难家庭

  户籍困难家庭指本市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标准为:具有中山市城镇户籍,上一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936元以内,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低于11万元(家庭资产总额低于33万元),家庭无自有住房(或有房但鉴定为C级、D级危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含18㎡)。本市城镇户籍离婚人士、25岁以上单身人士如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单独填报。(注:目前中山市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准入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936元以内。)

  (二)青年人

  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5周岁以下,本人、配偶及子女在所在镇街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所在镇街工作生活半年及以上。不限户籍、婚否。

  (三)新市民

  在本市稳定就业2年及以上、连续缴费社保满1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配偶及子女在我市均无自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和购房优惠政策。

  (四)工薪收入群体

  主要针对具有本市户籍的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近3年内(36个月内)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已满24个月,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征收拆迁或货币安置协议、有宅基地等情形,均视为有房,而有自有住房但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视为无房),且申请前3年在本市无住房网签备案记录,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和购房优惠政策。

  (五)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

  经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规确定为人才,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已满12个月。

  二、调查内容

  针对以上五类住房保障群体划分,规划编制单位设计了《中山市“十五五”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问卷》,着重了解各类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住房现状,以及对于保障性住房选址、房源面积、租金水平、配套环境等住房保障需求。

  三、调查方式

  本次问卷调查。面向上述五类住房保障群体广泛发动宣传,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可在指定网站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填答,可由住房保障业务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协助录入。问卷调查的具体网址为:https://new001.wjx.cn/vm/wnjWd3u.aspx,登陆二维码详见下图。

图片1.jpg

中山市“十五五”住房保障需求调查系统登录二维码

  四、调查时间

  本次“十五五”住房保障需求问卷调查阶段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9日,预计10月上旬完成调查数据采集和需求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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