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广大购房者:
为进一步加大购房支持力度,降低购房成本,满足多样化的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5年港澳市场全民营销活动,并对“新中山人安家中山”活动扩大奖补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2025年港澳市场全民营销活动
2025年9月17日至2026年3月31日24:00,凡成功推荐港澳居民在我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限住宅、公寓、商业办公)的推荐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购房发票票面金额1%(税前)给予现金奖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购房发票票面金额原则上不低于2%(税前)给予现金奖励(奖励细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并实施)。
《2025年港澳市场全民营销活动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二、扩大“新中山人安家中山”活动奖补范围
为持续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更精准惠民生,“新中山人安家中山”活动市财政奖补范围调整如下:
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31日24:00,对所有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不限制户籍,不限制就业),在缴纳契税后实施梯度奖补。
对购房人属于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顶尖人才、国家或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专家、《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认定的特聘人才、青年特聘、“中山工匠”或原中山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一至三层次的,市财政按购房发票票面金额2.5%补贴电子消费券;属于原中山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四至八层次的,市财政按购房发票票面金额2%补贴电子消费券;属于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毕业生或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市财政按购房发票票面金额1.5%补贴电子消费券;其他人员,市财政按购房发票票面金额1%补贴电子消费券。以上购房补贴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购房人同时符合“以旧换新”补贴条件的,可叠加申领消费券。
《2025年“新中山人安家中山”活动实施细则》另行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港澳市场全民营销活动实施细则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