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积极稳妥推动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完善收购存量商品房房源项目筛选机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用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收购存量商品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5〕1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中山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可行性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可行性评价工作指引(试行)
2.中山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可行性评价计分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日
(联系人:王开兵,电话:0760-8833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