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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有关单位和人员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6-03-09 分享:
火炬开发区住建局,翠亨新区城建局,各镇、街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根据上级部门通报,我市部分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含维保单位)涉嫌存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证过期,部分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在用的司机及司索信号工特种作业证书过期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有关单位和人员管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报涉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证过期的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证共4项,该项目位于板芙镇,详见附件1。

  二、通报涉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含维保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证过期的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证共25项,涉及东区街道、黄圃镇、火炬开发区、沙溪镇、神湾镇、坦洲镇、西区街道、小榄镇共8个镇街,详见附件2。

  三、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在用的司机及司索信号工特种作业证书过期的人员共27人,项目涉及板芙镇、翠亨新区、东凤镇、东区街道、阜沙镇、港口镇、古镇镇、横栏镇、黄圃镇、火炬开发区、南头镇、三角镇、沙溪镇、神湾镇、西区街道、小榄镇共16个镇街,详见附件3。

  请项目属地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尽责,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含维保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予以停止作业或局部停工,违规的立案查处。同时,请于3月15日下班前将本镇街督促企业落实情况以及对有关责任单位查处的情况书面回复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无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统计表

             2.中山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维保)单位无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统计表

             3.中山市登记在用并过期建筑起重机械司索信号工汇总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程谟栋、程明锋,88260030)



附件1-中山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无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统计表.xlsx

附件2-中山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维保)单位无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统计表.xlsx

附件3-中山市登记在用并过期建筑起重机械司索信号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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