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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党支部关于购买第三方服务机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6-04-17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29日,市委机动巡察第一组对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代建办”)党支部开展十五届市委购买第三方服务机动巡察。9月10日,市委机动巡察第一组向市代建办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代建办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将这次整改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立行立改,确保问题彻底整改。特别是针对本次购买第三方机动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将巡察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促进项目建设规范高效,购买第三方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代建办主任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部署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在巡察意见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办务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把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牵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梳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分解整改措施,建立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确保整改措施科学有效、整改责任层层压实。强化跟踪问效,实施台账管理,将巡察整改作为办务会、支委会的常设议题,每周调度,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工作。截至目前,已推动制定及完善规章制度5项,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落实主体责任,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工作各领域

  1.系统开展学习活动,全面准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为节约型机关建设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

  一是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查缺补漏,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确保应学尽学。同时,严格抓好学习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2025年8月以来,已开展相关专题学习16次。

  二是开展专题学习活动。依托“三会一课”、警示教育、青年学习班等方式,构建系统学习清单,确保应学尽学。截至目前,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我办已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学习相关内容共9次,将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与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起来,对相关文件开展专题学习15次,同步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专题学习党课1次,组织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2次,围绕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开展研讨1次。

  2.坚持学用结合。全面梳理、深入分析本单位第三方服务开支,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工作,创新管理办法降本增效

  一是大力压减行政开支。全面梳理行政类第三方服务类型,深入查找在节约意识、资源使用、第三方服务采购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加强管理。通过优化人员配置、精简服务事项,物业运行成本、仓储管理费用、印刷支出、车辆租赁费用、公用经费均显著下降,切实压减了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严控第三方服务购买。针对委托依据、服务内容、开展的必要性,对工程建设第三方服务类型进行台账式梳理。根据梳理结果开展研讨,取消个别不应由建设单位代为开展的服务,并调整部分服务的委托范围。同时,明确“非必要不委托”原则,在后续第三方服务购买前加强对委托依据、收费标准的审核。

  三是强化沟通协调。推动科学严谨地开展长期工作,我办积极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就部分行政审批管理工作提出相关建议,推动加快出台具体工作指引,细化适用项目范围、明确操作流程,为报告编制工作提供依据,进一步提升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是完善规章制度。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推动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保障合同履行,强化信用管理,对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评价管理相关文件予以修订,以建章立制的形式扎实开展购买服务项目履约管理,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编报购买服务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加强作风建设。通过开展理论研学、作风体检、案例警示、严格落实出勤管理纪律和加强“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质、专业本领、工作作风,进一步筑牢廉洁防线,将作风建设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代建项目日常管理、重点工作推进等工作有机结合,避免重复工作和不必要开支,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3.强化思想自觉,坚决扛起主体责任。针对购买第三方服务领域开展深度自查,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扎实开展复查工作。巡察整改以来,我办迅速行动,围绕购买服务内容、采购程序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面复查。同时,进一步聚焦服务必要性、规范性、效益性3个方面开展深度自查,对两次自查整理出的22个问题,分别形成专项报告报上级党组织及巡察机构,并按要求及时落实整改。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内容,不折不扣研读好原文原著。2025年8月以来,已开展相关专题学习16次。

  4.加强贯彻落实。将过紧日子要求主动贯穿到工作各领域,以“能省则省、能减则减”的决心严控第三方服务经费,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用车管理等相关制度,提高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增强遵守制度的自觉性。要求加强对成本控制的严肃性和紧迫性认识,根据项目进度科学统筹、优化调配车辆资源。

  二是深入分析过往租车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优化管理流程,强化租用车辆统筹调度。指定专人负责全办用车管理工作,合理调度每天用车情况,最大程度节约出行费用,并每月对用车情况在OA系统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积极推行货币化补贴,公务用车时鼓励干部职工自行驾车前往,并采用拼车模式,有效降低租车费用。

  (二)加强购买第三方服务的预算编制和论证等前期工作

  1.明确第三方服务购买标准,加强审核把关,杜绝超范围购买非必要第三方服务

  一是及时终止无强制性规定必做的服务事项。对巡察反馈的涉及各行业行政审批相关的第三方服务事项进行复查,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行业行政审批非必要的第三方服务,对包括巡察反馈项目在内的服务合同的购买标准、工作开展情况及合同金额进行梳理,并结合相关服务事项梳理结果及实际工作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合同执行的后续工作,及时落实整改。

  二是提升审核把关能力。围绕第三方服务的重点注意事项,全面梳理第三方服务类型、委托的法律依据与政策依据、核心内容与流程、关键要点与注意事项等主要内容,形成学习材料,进行集中统一学习,系统提升项目负责人审核把关能力。此外,重点摘录与我办职能强关联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深化对各类第三方服务的认识,强化第三方服务购买的必要性、规范性、效益性,优化管理方式、降本增效。

  2.扛牢监管主体责任,优化管理环节,全面提升自主监管能力,纠治依赖心理,坚决落实建设单位责任制

  一是扛起主体责任,优化管理环节。通过会议强调建设单位监管主体职责,落实加强监督第三方服务的工作措施,要求以现场核实、拍照佐证等措施做好项目前期第三方工作量核实。同时,明确责任归属,确保风险防控无死角。着力消除监管工作空白。扛起建设单位责任,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单位沟通,确定监管责任划分。

  二是缩减前期服务事项和范围。对于建设单位有能力开展的前期监管工作,提升执行水平,从而精简前期服务委托事项,压减前期监管服务经费预算,同时补齐工作监管短板,提高项目管理人员自身监督管理水平。通过优化管理措施,实现服务事项和服务预算双压减。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要求。通过会议强调项目前期工作监督要求,细化管理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监督工作能力的培养提升,推动项目负责人在后续项目开展中,进一步压实现场监督工作,加强对风险问题的识别和防范,提升监督工作成效。通过对关键工序拍照、录像,形成可追溯证据,同时要求服务单位填写工作日志,记录实际完成工作内容。加强与第三方服务单位沟通,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建立机动管理模式,实行现场检查、随机抽检、工作群记录等,并督促第三方服务单位编制工作成果报告。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对第三方服务单位约谈、问责,情况严重者依据合同罚则扣处违约金或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三)确保第三方服务招标采购合法合规

  1.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或单位内控程序,规范科学合理计算合同估算价并据此选择采购方式

  一是开展谈话提醒。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局分管领导召集办班子、部门负责人开展购买第三方服务巡察整改集体谈话提醒,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剖析采购方式选择程序,进一步规范中介超市选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相关程序,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通过学习典型案例,提高项目管理人员责任意识,自觉守住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消除在项目管理内部控制方面部分人员规矩意识上的薄弱环节。同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和作风建设,以坚决的态度和务实的举措,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全力推动工程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廉洁。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一方面,系统规划学习,夯实理论根基。针对政府采购领域的专业要求,明确学习方向与重点,并制定专项学习计划。该计划学习目标清晰明确,培训对象覆盖全办相关人员,学习内容具备系统性,学习资料经过精选,包括政策法规与案例等,推动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全面提升。另一方面,组织专题培训,强化规范意识。面向全办工作人员组织专项培训,重点讲解建设工程限额以下服务供应商选取工作相关指引,确保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限额以下供应商的规范选取流程。邀请资深专业招标代理机构专家,面向全办举办招标采购工作培训交流会,从专业视角深度解析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三是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分类落实。①严格依法招标。对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类型,严格依据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的招标方式开展,确保程序合法合规。②灵活规范选取。对服务费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服务项目,积极采用“广东省中介服务超市”选取或面向3家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若通过初步测算或询价,结果显示项目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则遵循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③规范计价执行。对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等计费规则明确的服务类型,严格依据相关计价标准或经批准的概算批复进行费用测算。经测算,若参考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执行。④严守纪律底线。在整个服务单位选取过程中,严格落实“不拆分项目、不违规压减费用、不规避公开招标”等要求,确保各类服务单位的选取工作科学、合法、经济、合理。

  四是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操作规程。致力于构建长效机制,相继制定并印发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清晰界定政府采购、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以及限额以下服务选取等不同类别服务的适用范围、规范要求、操作流程与管理要点,为全办各类采购与选取活动的实施提供系统、明确的标准化指引,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与廉洁。

  (四)完善第三方服务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

  1.加强成本分析,科学审慎定价。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工作制度设定第三方服务合同金额,从严审核把关,源头防范合同价格虚高。

  一是开展集体谈话,明确整改基调。为深入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切实解决巡察反馈中指出的突出问题,局分管领导召集全体办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围绕“购买第三方服务”领域存在的经济性、规范性、合理性等问题,通过集体警示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进行工作提醒和廉政谈话,为全面、深入、有效地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与行动指南。

  二是详细梳理合同情况,确保财政资金支出合理合规。为进一步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我办第一时间对相关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并重新测算服务费用。目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计划,涉及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累计支付费用均在合理范围,实际费用支出不超额且整体可控。后续将严格把控相关合同的支付审核,最终费用依据结算标准依法依规计取,确保合同结算费用真实合理。

  三是修订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概算—采购”联动机制,合理制定合同暂定价。同时,明确管理权责,在制度层面规范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委托时点、委托内容等。针对缩减的服务内容,分别由相关职能机构进行复核把控,确保项目建设全过程成本把控均有专业技术力量指导支持,增强政府投资项目成本管控水平。举一反三,优化合同审批流程,在服务需求提请环节增加服务金额测算说明,由合同提请部门与合同审批部门对合同价格进行双重把关,确保合同价格测算科学合理。

  四是开展专项学习,增强业务本领。我办组织专题学习会议,对上级规范文件及修订后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解读与专项学习,重点明确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委托时点、委托依据、暂定价核算方法、实施流程与细节等内容,通过实例解读和研讨演练的方式,在实操层面加强办内相关工作人员的成本把控能力,确保后续相关合同暂定价的设定科学合理、有据可依。

  2. 建立市场调研和比价机制。通过数据支撑和制度约束,精准把控采购成本,推动第三方服务质量过关、经济合理。

  一是深化数据分析,建立成本参考基准。基于项目类型与项目规模,对比分析同类别第三方服务合同金额与实际结算数据,数据分析成果已成为我办后续开展同类服务采购时设置项目暂定金额、进行费用审核与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数据,为成本控制提供了精准、客观的数据支撑。

  二是优化采购机制,推行竞争性选取模式。为解决比价机制缺失的问题,从制度层面确保采购成本的合理性,我办经一年试行正式实施了新的供应商选取规则,并印发工作指引,明确规定第三方服务均通过“广东省中介服务超市”平台选定,采用合理方式进行公开选取。该机制将成本前置锁定、流程简化透明、发挥市场竞争优势,合理节约成本。按照该工作指引,我办已顺利选取了一批第三方服务。

  3. 合理设定结算上限价,确保合同暂定金额与结算封顶价科学匹配,促使结算环节更加客观规范,提升成本可控性。

  一是深入分析结算数据,客观评估管理实效。为准确评估历史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我办对相关数据进行了全面核查,大部分项目结算价均在合理范围内,结算计价方式规范,这客观反映了我办在项目结算环节切实履行了审核职责,有效控制了最终成本。该数据为后续优化定价机制提供了实证基础。

  二是制定科学上限价方案。我办着力从制度源头进行规范,优化合同上限价设置方式,制定分类上限价方案。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在系统梳理历年结算数据、并通过制度文件提高合同暂定价准确性的基础上,根据购买第三方服务的类型特征、具体服务内容及结算方式,结合已形成的结算数据参考体系,制定了差异性的、更贴合实际的上限价方案,确保合同上限价的设置更具科学性、合理性与针对性,从源头上增强了成本的可控性。

  三是推行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严把资金支付关口。事前加强合同约定,强化合同条款管理,确保条款严谨清晰,计价依据与结算方式科学明确,变更签证流程规范有效,违约索赔条款设定公平合理,从源头上规避结算风险;事中加强过程管控,建立项目变更动态更新台账,确保变更签证内容及时、具体、准确,保证过程资料与项目实施同步形成、完整归档,为最终结算提供可靠依据;事后严把结算审核,在项目结算阶段,严格审核“量”“价”“费”,多措并举核实工程量,科学合理核对套价依据,精准校对各项取费费率、系数、计费基础,确保服务质量过关、经济合理,杜绝扩大服务范围、虚报工程量的情况发生。

  4.对具体项目服务内容加强研判,深入分析项目各阶段服务内容的必要性与关联性,避免重复购买、重复计费等问题,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发挥集采优势,促进降本增效。对项目负责人明确提出要求,对确需依法依规开展第三方服务的重大项目,确定每个项目每个事项类别选取一个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服务单位。

  二是修订合同范本,落实调整内容。在合同范本中,进一步明确项目名称、各阶段服务内容、工作成果交付要求、合同履行期限、结算方式、支付节点、违约责任以及纠纷处理等合同条款,并加强落实合同管理职责,压实服务单位履约责任。

  5. 按照程序规范开展前期工作,确保资金投入有据、项目推进有效、成果产出扎实。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集中学习《中山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明确取得批复后再行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强调按规定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制定规范制度。研究制定前期方案管理办法,优化前期工作流程体系,规范设计方案审定流程,有效提升了代建项目决策科学化水平,为资金投入效益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三是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对不具备条件或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暂缓实施的项目,暂停后续工作的开展,并对已产生的工作成果积极探索应用到后续城市更新等其他工作中,充分发挥既有成果效益。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继续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民生工程建设实际工作中去。

  二是进一步提升常态长效,坚持标本兼治,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抓好整改落实,持续做好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回弹,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检验。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优化完善制度体系,为代建项目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依据,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优化工作流程,做到严管严治,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三是进一步做好统筹兼顾,坚持抓巡察整改与抓发展齐头并进,强化工程建管并重,确保责任全覆盖、全纳入,全力推进项目“建管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认真落实市委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百千万工程”为牵引,为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做好代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不断推进民生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助推中山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4月17日至5月1日。联系电话:0760-88223282(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中山市东区街道松苑路2号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gdzsdjb@163.com。

  


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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