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公告公示
您现在的位置:

关于进一步优化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等办理方式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6-06-25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建筑业企业资质(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办理业务,畅通渠道并推动信息数据共享,实现便民利企高效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以下业务的办理方式统一调整为全流程网上办理,企业无需再到现场窗口办理,线上登录网址,搜索具体办理业务开展办理即可,网址为: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

  (二)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增加、取消瓶装燃气供应站);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核准);

  (四)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变更。

  二、对于上述第(二)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准变更(增加、取消瓶装燃气供应站)”业务,将原需提交的场所、设备、人员等书面材料审查调整到现场实地核查时提交,市燃气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由市燃气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上传审批系统,企业无需再另行上传。

  本通知自2026年6月24日起实施。

  

  附件: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等材料清单(1-4)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4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等材料清单(1-4).xls


新媒体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