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广东省、中山市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智能建造的工作部署,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智能建造项目评价管理工作,逐步提升中山市工程建设智能建造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中山市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指引(试行)》,现印发实施,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受理评价申请。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市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指引(试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30日
(联系方式:建设科技科,88337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