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管理,更好地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经研究,因2023年选聘的专家库专家聘期已满,我局决定对我市新一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进行选聘,重新受理专家入库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选聘的基本原则
(一)原专家自动续聘。2023年已入库专家,除年龄超过65周岁自动退出外,其余专家原则上自动保留专家资格,无须重新提交入库申请材料。年满65周岁但因特殊需要确需留任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经所在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并附专业不可替代性说明;2.经我局审核同意;3.年龄上限一般不超过70周岁;4.具备正常履行评审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满足上述条件的予以续聘。
原专家库自本通知确定的截止日期次日起停止使用,新一期专家库正式启用。
过渡期安排: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新一期专家库名单公布之日止,原专家库成员仍按既有规定承担评审职责。
(二)信息变更须主动更新。自动续聘的专家,如个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交《专家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更新个人档案信息。逾期未提交信息变更材料的,视为个人信息无变更。
(三)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的专家方能入选;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近5年内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及刑事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二、新申请入库的条件及职责
(一)入库条件
1. 专家入库遵循个人自愿申请、单位推荐原则,我局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公示后入库。
2. 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备正常履行评审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承担相应工作;两院院士、全国勘察设计大师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可不受年龄限制。因特殊需要经我局审核同意续聘的,年龄上限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执行。
3.结合我市实际,各专业的申报条件如下:
(1)熟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在本专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电气类、暖通类、给排水类申报条件:具有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程实践经验。
(2)其他专业申报条件:具有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其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以上。
(3)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上述工作年限限制,优先入库。
(二)专家职责
1.协助并积极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咨询、评审、会议交流、调研指导等工作。
2.专家库实行专家考核及动态调整机制。专家库成员应自觉主动学习掌握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法律法规,接受安排的业务培训,自觉遵守相关专家管理制度,接受关于专家的有关考核。
三、新申请入库须提供的材料
(一)《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并附彩色近照一张;
(二)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业绩材料证明等(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本人签名,供原件核验);
(三)《专家入库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由本人签名,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无瞒报行为。
四、信息变更及超龄留任申请须提供的材料
已入库专家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须填写《专家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职称证书、新执业资格证书等),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提交。
年满65周岁申请超龄留任的专家,除填写《专家信息变更申请表》外,须另附:
(1)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申请报告(说明留任理由及该专家在专业领域的不可替代性,且留任年龄不得高于70周岁);
(2)具备正常履行评审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证明。
五、申报材料提交相关事宜
(一)专家入库申请材料及信息变更材料的受理工作委托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负责。材料提交地点: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十楼);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宇钊,0760-88883421,邮箱vliancyz@vip.qq.com。
(二)新申请入库的专家(含所有专业),经本人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于2026年9月30日17:00前报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三)已入库专家信息变更及超龄留任申请的,填写《专家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6年9月30日17:00前报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四)自动续聘专家(未超龄或符合免审条件者)无须提交任何材料,由我局根据2023年入库名单直接核定。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新申请入库用)
2.专家信息变更及超龄留任申请表(信息变更及超龄留任申请用)
3.专家入库诚信承诺书(模板)(新申请入库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蒋华,88337746)
附件1:《中山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新申请入库用).docx
附件2:《专家信息变更及超龄留任申请表》(信息变更及超龄留任申请用).docx
附件3:《专家入库诚信承诺书(模板)》(新申请入库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