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建通〔2026〕36号),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本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每套10000元购房消费券。为做好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工作,现征集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商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
二、报名条件
报名企业(商户)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依法设立,属于建材、家具、家装、家电、家饰(含灯饰)、家纺、家庭用品、商超、餐饮等行业的市场经营主体;
(二)属于规上工业企业或规上服务业企业或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
(三)企业(商户)可开具销售发票;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消费券活动规则,诚信经营,出具《购房消费券活动诚信经营承诺书》,不以任何形式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金、开展虚假交易等;
(五)遵守活动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指导和帮助消费者规范使用消费券,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或因质量、售后等问题产生的争议和矛盾。
三、报名方式
企业(商户)可通过微信扫一扫(或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或通过登录网址“https://v.wjx.cn/vm/OWchtkW.aspx#”,按要求填写企业(商户)相关信息进行线上报名,同时签订《2026年“以旧换新”活动诚信经营承诺书》并加盖门店公章将电子档上传。如有疑问,可致电0760-88300526进行咨询。

本次购房消费券通过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的形式发放至消费者建行数币钱包,报名企业(商户)需办理建行收款二维码并开通数币收款功能后,方可参与活动(由建设银行中山市分行协助办理)。
报名参加活动的企业(商户)应对所填写信息真实性负责,并保证符合报名条件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以旧换新”活动诚信经营承诺书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1日
(联系人:赖先生,0760-8830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