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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赋码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6-10-29 分享:

火炬开发区住建局,翠亨新区城建局,各镇、街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同期数字化管理改革工作的相关部署,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赋码工作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房屋建筑赋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1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含既有建筑改造)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附属的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图审查阶段需按照要求进行房屋建筑单体划分,并于施工许可证核发阶段完成房屋建筑单体赋码工作。有保密要求、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建筑除外。

  二、房屋建筑单体划分及基本属性应当遵循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在开展施工图审查时,各有关单位须在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文件管理系统填写好项目单体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文件。审图机构须按照房屋建筑单体划分及基本属性对单体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三、房屋建筑编码实施动态变更。在竣工验收前,原则上均可依据设计变更对房屋建筑码进行变更调整(详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房屋建筑单体划分及基本属性

             2.赋码落图变更及特别情况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28日

  

(联系人:建设科技科:88337746,建筑市场监管科:88337555)


  

附件1:房屋建筑单体划分及基本属性.wps

附件2:赋码落图变更及特别情况.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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