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各有关单位:
我市大力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24年3月印发《中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明确程序、材料清单,设立了市级专项补助经费,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经评估,该文件现行规定符合当前我市加装电梯的工作实际,具备继续实施的必要性,现拟将《中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3月,文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文件科学性、可行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11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60-88969975;
电子邮箱:zszj_gxgzk@126.com
附件:1.中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
2.中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指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2:中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