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指导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践行新发展理念,着力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和住房领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推动城市提质增效
2017年,我局负责的政府投资项目新建项目40项,续建项目101项,截至年底,完成投资11.7亿元。2017年,新建改建道路长度27.9公里,新建改建污水、雨水主干管31公里,新建改建绿化面积5.75万平方米。
(一)稳步开展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中心城区多项道路工程稳步推进。大沙南路、富康北路、恒逸路、岐员路、翠沙路接105国道5条断头路全部提前完成试通车,促进了多个片区的交通微循环;兴教路、轩朗路二期也正式通车,有效提升了道路通行环境;齐学路、康景路延长段等多条断头路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推进,沿江路东段、翠屏路已开工。长江路改造(一期)工程2017年度完成产值6.52亿元。康华路改造工程通过分段施工、分段开放交通、全封闭施工等举措大大缩短了工期,已于2018年1月24日完成主干线开通。景观路正在加紧施工,已完成总工程量65%,孙文东路改造正进行前期工作。二是多个民生项目进展顺利。成功举办2017年迎春花灯会,超百万人次入园参观游玩,受到广大市民游客的热烈欢迎和市领导的高度评价;中山纪念图书馆主体结构已封顶,正进行室内装修;与图书馆同步设计的兴中园改造项目主体结构也已封顶交付市民使用;中山市树木园三期工程项目已正式进场开工。三是组团道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博爱路翠景路交叉口立交工程建设如火如荼,已完成总工程量29%,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博爱路银通街交叉口正准备进场施工;青溪路、江员路、恒和街、莲碧街等组团道路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四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正式启动。翠亨新区动工建设10.6公里,岐江新城石岐总部区规划约11.5公里正在编制可研,拟采用ppp模式建设。
(二)着力打造绿色生态环境
一是岐江两岸景观建设再添亮点。位于岐江河南岸的龙舟文化主题公园及南岸人文滨水景观带、东明桥至长江桥段的都市生态滨水景观带及游艇会码头景观带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效提升了整个河岸的景观;二是城市公园提升改造步伐加快。儿童公园、古香林公园、金钟湖公园和气象公园四大公园正式动工。彩虹绿洲公园(二期)完成建设并对外开放。完成紫马岭公园儿童活动设施升级改造、紫马岭公园路灯及视频监控广播系统改造、紫马岭公园和逸仙湖公园5个母婴室建设等工程项目。完成逸仙湖公园二期儿童活动设施部分建设。完成齐乐路闲置地的建设改造,推动东区三溪村等5块闲置地动工建设,为城区增添更多绿色空间。5大组团式体育公园中东北组团、西北组团和东部组团实现了当年开工、当年完成、当年投入运营;5个组团式儿童活动场所(儿童公园)也已完成选址工作;三是三个垃圾处理基地项目扩容发展。中心基地三期项目焚烧发电厂已进场试桩;北部基地三期项目焚烧发电厂和渗滤液处理厂已进场试桩;南部基地项目焚烧发电厂投入商业运行,准备启动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容工程)工作。四是海绵城市加快推进。出台了《中山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启动了近10个海绵型市政项目建设。五是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进一步发展。2017年城镇新增节能建筑面积905.19万平方米;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能源统计和公示215栋458.2万平方米;完成绿色建筑评价标识9个共94.92万平方米、认定绿色建筑项目20个共210.4万平方米;全市新墙材的使用比例达到99%,全市新墙材产量折算为13.52亿块标砖。六是农村面貌和人居环境明显提升。2017年,我局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特色小镇培育工程、传统村落保护工程。目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超过90%,分类减量率超过50%,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南区曹边村入选住建部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名单。推荐了10个村落申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大涌“红木文化旅游小镇”成功创建为国家特色小镇;小榄菊城智谷小镇等三个项目成功入选广东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示范点名单。
(三)继续推进水环境治理
一是黑臭水体整治初现成效。秤钩湾、员峰新涌、渡头涌、莲兴涌、羊角涌、大滘涌、马恒河、白沙湾水体整治工程已完成,河涌黑臭现象得到一定改善,其中8条已经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均已顺利通过评估,公众评议结果满意度在91%-97%之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考核目标;第二阶段恒大二期排洪渠整治提升工程动工,中心城区10条黑臭水体整治提升工程完成可研初设一体化招标。此外,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已按照岐江河流域整体治理的思路完成项目建议书。二是断头管建设有序开展。发疯涌(金水湾段)污水管、康华路污水管道建设已完工;五桂山双龙路污水主干管工程已完工;沿江路东段污水管累计完成90%;翠景道(迪卡侬段)污水管道工程正进行初步设计。三是雨污分流工作进入收尾阶段。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可实施部分基本完成,由我局负责约22公里支管到户的管道经属区协调进场已完成可施工部分3366米;其中13663米管道拟纳入中心组团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实施;4049米管道按市长办公会议精神结合“三旧”改造等一并完善;1500米管道已无必要施工;同时积极推进已完成管道的验收工作。
二、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
2017年,我局加强对中心城区道路、泵站、路灯、排水管、分类垃圾箱、垃圾转运站、公园、绿化等城市设施的维护管养,以及全市域的生活垃圾处理,确保城市公共设施安全地投入使用,保证城市环境的整洁、美丽,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一)积极投入三防工作
2017年,我局严格履行三防工作职责,坚守岗位,科学调度,靠前指挥,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城市设施的三防作用,降低了灾情对中山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整个汛期,我局累计启动三防预案28次,投入防汛人员8000余人次,在组织市政设施排涝、园林绿化和建筑工地防风抗风、危房住户安全撤离、指导住宅小区防风防汛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和正面的作用。尤其是8月下旬以来,我市接连遭遇台风“天鸽”、“帕卡”、“玛娃”、“卡努”的袭击,其中“天鸽”对我市造成严重的风雨潮影响,我市受灾严重,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能力受到了考验。在我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信号后,我局各三防部门马上响应,按预案要求做好防汛排涝、人员转移,重要项目巡查等工作,排查隐患,组织城市设施各维护企业分工开展防御工作,做好灾后恢复工作等。同时,按市政府统一要求,安排、指导和支援坦洲镇和神湾镇处理倒伏树木和垃圾清理工作。
(二)扎实推进全局“四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严格按照“四看”整治工作要求,精细化城市管理,开展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排查、维修、更换、清洁等行动:加大对道路、公园、街头绿地等绿化管理力度,及时补植缺株苗木,开展行道树修剪工作;开展绿化美化大提升,对中山路4座人行天桥实施绿化美化提升改造,建设中山的“空中花廊”,筹集社会资金完成凤凰广场绿化美化提升改造工程,完成了住建局规划局侧大草地、彩虹绿洲湿地公园(二期)加种开花乔木;对管养范围内280条道路进行专项整治;开展文明施工整治行动,确保工地整洁,相继印发了一系列的文明施工管理文件,召开了文明施工工作会议,修订诚信记分标准,开展了两次文明施工大检查;及时宣传全局“四看”整治活动的效果,宣传爱护城市设施的主题思想。
(三)协调做好全市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和管理
推进“厂网合一”污水管网运营工作;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中嘉污水处理厂和珍家山污水处理厂的出厂水水质和所属的水量流量计进行检测;对各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调研和摸查,做好镇区的污水处理厂监管;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整改工作,全市19个镇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问题122件已于2017年9月底全部完成整改;做好既有污水管网的检测,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已完成涉及中心城区44个路段的污水管修复;开展中心城区250家楼盘的污水去向排查及整改工作,需要整改的58家楼盘已完成25家。
(四)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制定了《中山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印发至各镇区。积极推进试点工作,选定天明花园A区、盛景尚峰、市住建局等3个小区(单位)作为试点,于9月底全部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已建成有害垃圾暂存仓库、可回收暂存仓库各1座。创新举措,推行了大件垃圾定点投放和预约收集方式并建立了大件垃圾破碎处理车间,有效解决了大件垃圾收集的问题,也实现了资源化无害化。据统计,自4月份垃圾破碎处理车间投产至12月底,已处理大件垃圾2400多车50000余件。确定了2017年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费用,目前正在推进该项工作。7月12日召开的全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动员大会,标志着全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全面启动。
(五)保障供水供气安全
加强供水行业管理,确保全市供水安全。开展《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开展全市供水水质监测工作,从监测情况看,出厂水106项指标全部达标,出厂水、管网水合格率均达到国标95%以上的合格率要求;推进二次供水设施的统建统管工作;开展供水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供水;积极推进阜沙水厂关闭供水保障工程;完善我市供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此外,不断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维护燃气市场秩序。2017年,我局共对全市12家气库、6家管道燃气和1家汽车加气站经营企业,进行了4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61人次,出动车辆57车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执法查处违反燃气管理法律法规行为11宗,查扣违章气瓶1198个。
三、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助力重点项目落地
2017年,我局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报建共3306宗,同比减少14.04%,总建筑面积2158.3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7.66%;总造价288.87亿元,同比减少25.07%。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共3826宗,同比增加9.63%,总建筑面积1889.4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5.81%。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模式改革
2017年,我局与市人防办、市消防局等部门共同草拟了《中山市项目投资建设施工报建阶段市政建筑类项目一门式联合办理操作细则(试行)》,并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项目申报单位无需一次性将各部门申报资料报送联合报建窗口,可采取“满足一部门,报送一部门事项”的处理方式,降低审批准入门槛,为加快项目推进,提前跟踪项目审批资料创造有利条件。在试行一门式联合办理模式的同时,我局参照省市重点项目的收件模式,研究制定面向全社会的容缺收件模式,大大方便申报单位(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构建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
在全面公开各事项审批条件、审批流程、申报清单的基础上,我局继续全方位构建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一是制定窗口收件标准。明确收件时窗口工作人员应核对的内容,不得增设条件,不得要求申报单位(人)提交《窗口收件审查标准》以外的申请材料。二是规范补正告知用语。6月确定第一阶段的补正告知用语内容(包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两事项),8月又组织软件公司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的补正告知用语标准模板嵌入局建设工程网上办事系统并开始试运行,让申报单位(人)清楚理解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完成补正工作从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三)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大力压缩审批时限。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对部分审批事项大幅压缩行政审批时间,并将《中山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清单——市级审批事项(2017年版)》向社会公众公开。二是减少审批环节。将房地产项目开发备案登记等四个事项原审批流程(“窗口—经办人—部门领导”)变更为“窗口—窗口复核”,由三级审查变成一级审查,并探索在条件成熟时做到即来即办,进一步方便申报单位的申办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市镇通办业务。我局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改革思路,现阶段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实施政务服务市镇通办,即企业群众可将本已下放镇区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报业务到我局办理。四是开展延时服务。从2017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18日,我局开展为期一年的延时服务,工作日逢周二、周四的下午延长服务一小时至18:30,方便企业群众下班后前来办事。
(四)继续完善网上办事系统
不断改进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网上办事系统,一是开发建设工程网上办事系统审批件分发子系统,让系统自动对已受理的审批件指派业务经办人。二是强化对审批件的督办力度。系统运用包括短信督办,审查人员督办,领导督办的方式,提醒工作人员做好积件的处理工作。三是根据《关于中山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通知》要求,在系统中建立房地产项目担保管理子系统,包含担保企业诚信管理、担保额统计、担保项目库管理等模块,较好地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施工报建过程中出现的保函管理问题。四是为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现场人员解锁工作,我局协调在建设工程网上办事系统中建立分期报建项目人员解锁子系统。
(五)继续做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协调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市重点项目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山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我局继续通过采用“审批服务工作前移,专人负责,过程跟踪”、“下基层开展指导和协调”、“容缺收件”的方式,设立专门窗口,安排专人协调,为重点项目落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通过我局协调,全年共69个市镇重点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期开工建设。
四、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2017年,我局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管理,针对市场价格上升较快的情况继续开展调控工作,3月26日,我市进一步升级调控政策,实施限购限贷,并对符合资格的购房者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在限购政策实施后加强购房资格审核;同时推进问题楼盘的处置工作,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多效并举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和稳定发展。
根据市国土局和我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共办理商品房预售面积709.13万平方米,67456套,同比分别下降20.57%、17.66%,其中商品住房预售面积555.59万平方米,50177套,同比分别下降27.00%、28.63%。商品房销售面积584.97万平方米、91213套,同比分别下降54.29%、36.78%。截至12月底,全市商品房库存面积1340.54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库存面积711.90万平方米,非商品住房库存面积628.64万平方米。
(一)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包括开展房地产领域社会矛盾专项治理工作、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遏制了我市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召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就企业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交流,并听取企业对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与国土局联合举办了一场房地产政策宣讲会,43家房地产企业共60名代表参加。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数据的分析,对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情况和价格趋势作出判断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报市政府,以便及时发现房地产市场的异常状况,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提高调控措施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三)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工作
我局制定了《中山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工作2017年度计划》,包括加强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联动、加大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力度、支持进城农业人口置业、推动省属国企住房租赁平台和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发展等措施。继续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加强去库存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衔接顺畅,做好省委、省政府督查迎检工作和每季度向省住建厅报送工作汇报。
(四)开展“问题楼盘”处置工作
2017年,我市“问题楼盘”增加至60个,涉及面积4162794平方米。我局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推动房地产领域矛盾化解,强化措施推进“问题楼盘”的处置,切实维护广大小业主的合法权益。截至2017年12月,共有38个项目已处置完成并销案,共涉及面积234.68万平方米。
五、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居住质量
(一)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住房保障任务
2017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任务为: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租房2017年底前应分配9516套;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租房2017年底前应分配187套;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800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00户。截至2017年10月底,我市共完成分配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租房10181套,达目标责任的107%;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完成分配210套,达目标任务的112%;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635套,达目标任务的205%;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66户,达目标任务的266%。各项指标均提前并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工作任务。2017年,我局完成《中山市住房保障需求调查与住房建设(2016-2020)规划》编制工作。
(二)推动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建设
出台了《中山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2017年初,中山市政府与省建鑫公司签订《中山市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成立租赁平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中山市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筹建推进工作方案》,并于6月底注册成立中山市国企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中山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目前中山建鑫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2亿元已注资到位,人员和公司架构已基本完善,公司正加快进行房源收购工作,通过收购和租赁房源用于建设我市人才创新创业工作园区。我局与建设银行中山市分行签约共同搭建中山市房屋租赁信息监管服务平台,成为全省第5个落实市级房屋租赁信息监管服务平台签约开发的地级市。同时,我局又与中山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住房租赁服务合作意向书》,中山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成为中山市房屋租赁信息监管服务平台首家签约进驻的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2017年,我局共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22585宗。纳入统计的在租房屋租赁建筑面积675.48万平方米。
(三)全面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开展全市2017年房屋安全检查工作,共检查了房屋38962间(幢),建筑面积1325.53万平方米,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有2787间(幢),占全市房屋安全检查总数7.15%,建筑面积约41.89万平方米,占检查总数3.16%。针对房屋安全检查中所发现的C、D级危险房屋,组织24个镇区及相关单位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全市危旧房治理专项行动,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治。2017年,我市共完成房屋安全鉴定约2156宗,鉴定面积为147.98万平方米,其中我局共完成房屋安全鉴定86宗,总建筑面积约为4.46万平方米。
(四)不断加强物业行业监督管理
出台《中山市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规范我市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活动,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起草《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现已通过市法制局的审核已报市政府;积极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的投诉纠纷,确保依法依规处理业主信访事项,维护业主正当合法利益;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业主、物业企业对于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认识。
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营造诚信公平的环境
2017年,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案件123宗,发出行政处罚决定78份。
(一)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及事权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履行依法行政工作。2017年,我局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审查123宗,参与办理诉讼案件20宗,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审查管理文件14份,规范性文件12份,共清理行政文件212份。二是做好事权改革各项工作。完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39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35项。对保留市级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的6项事项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并将办理时限压缩在5-12个工作日之间,提高了审批效率。对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进行梳理,把我局权责清单与省通用目录不一致的事项共6项纳入权责清单,删除一项“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事项,对梳理后现有权责清单信息进行完善。三是配合做好三项制度试点相关工作。完成我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系统建设,并与中山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进行对接;规范我局行政处罚过程事中公示;形成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并在我局政务网公示。四是做好依法治市工作。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材料;形成《涉房地产项目工程现场与建筑市场联动执法行为明细》。
(二)继续开展住建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2017年,我局修订了《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记分标准》并于6月1日正式施行。发布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相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建筑市场的统一开放。按季度对我市建设工程企业的诚信情况、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通报。印发了《关于调整“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项目施工现场诚信管理系统”相关事项的通知》,对我市符合监管范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施工现场主要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形成量化分值进行诚信管理。截至2017年底,对327家建设工程企业的1068个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共扣8181分,诚信分值大于120分(含120分)的A级建筑业企业一共有219家,对34家因拖欠工人工资、不如实提交材料申请资质和企业诚信分值少于60分等行为的企业做出了拉进“黑名单”的处理。
(三)加大建筑业市场监督管理力度
2017年以来,组织市场行为专项检查2 次,共调查涉嫌违规企业37家,立案3家,处罚企业2家。组织开展了建筑业监理检查,主要抽取了市重点项目、存在重大施工安全危险源项目以及对发生过施工安全事故的监理单位所监理的项目共20个项目;组织召开了建筑监理行业工作会议,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指出了目前监理企业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监理企业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做好自查自纠,继续加大履职工作力度;大力开展工资分账管理落实情况检查,已检查3批工程项目共18项;加大对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约谈监管力度,共约谈建筑业企业48家次,对提高企业守法意识、促进企业对问题的整改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开展了两次勘察设计质量(含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检查工作,全市抽查项目总计33项,其中住宅工程22项,公共建筑工程11项。认真制定我市《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推动我市建筑劳务用工规范管理。编制《2017年中山市工程造价指数指标》,加强工程造价备案管理和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监管。
(四)创新招投标管理机制
截至2017年底,全市受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共523项、发布招标公告583次,招标成功项目481项。新开工工程应招标率为100 %,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为 100 %,建筑面积959.8万平方米,工程造价(招标项目金额)122.9亿元,综合下浮率为12.8%,全市招标投标工程节约资金17.5亿元。
一是创新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监管机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内抽取综合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调整了市内房建市政类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抽取时间,实施开标当天抽取,加强了对评标专家抽取机制的监管;印发了《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诚信业绩加分项目的通知》,对投标成功且未被废标或投标成功且中标的单位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诚信业绩奖励加分;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招标金额小于1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相关事宜的通知》,将我市招标金额小于100万的市政道路工程(景观、主干道设计除外)设计招标的评标办法调整为价格评标法,无需实行方案技术评标。二是根据住建部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意见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工程总承包制度建设。起草了《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予以创新完善。三是设立了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警务联动机制办公室。四是颁布实施相关文件,要求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信用记录。五是多措并举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包括规定投标单位只能由总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公开发布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对报名后不参与投标或故意废标的投标人严格进行扣分和约谈。
七、创新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夯实质量安全基础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监管责任”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一)常态化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2017年,我局结合重大节日和工作部署节点组织开展了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脚手架专项整治行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行动、国庆中秋双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等共17次,出动检查人员611人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668个,发现安全隐患401宗,质量隐患87宗,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抓好质量监督工作,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监督重点,加强日常监督,顺利完成各项质量监督任务。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做好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材料抽查、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重要分部验收及分户验收、节能施工、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的监督工作,有效保证了工程质量。狠抓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签署、“质量监理月报制度”及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情况的监督。一年来,授权书和承诺书签署率100%,新办理竣工验收工程永久性标牌设置率100%。二是创新检测监管模式。建立并运行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平台,常规材料的见证送检试验、桩基静载试验的检测数据实时上传,是广东省内第一个实现全部桩基静载试验的检测数据实时上传的城市。三是运用信息化提升监管工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优化和完善,现场监管系统(含移动执法子系统)也建设完毕投入使用。通过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监督工作网络化、无纸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力度和透明度。四是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创新专项执法检查模式。采用“双随机”的方式进行项目抽签和执法组人员确定,即“执法检查组的成员”与“受检项目的确定”都在检查当天当场由电脑软件随机抽取,即时抽取、即时生成检查分组表,保证了质量执法检查的公正性、透明性。五是加强对镇区住建局监督情况的检查和指导。主要检查各镇区住建局质量监督的人员、设备、场地、监督档案、制度建立等情况,同时抽取镇区自管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及监督档案检查。检查后对各镇区住建局发出《质监工作检查的反馈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较严重问题,发出《工程质量整改单》。
(三)加强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
一方面,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抓好各项整治工作。开展脚手架工程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脚手架工程的搭设、使用、验收、拆除、备案等程序;结合监督抽检,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针对监督抽查中存在不合格的设备,追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省动态扣分和市诚信扣分处理;开展建筑工地消防整治,要求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关责任单位迅速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强化扬尘防治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标准,修订出台了《中山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实施细则》、《中山市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大检查共5次,对建筑工地不文明施工突出的问题进行整治,尤其针对围挡设置、洗车设施的设置、出入车辆冲洗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迅速落实整改。在媒体发布建筑施工大气污染公益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以奖促改,提高施工企业扬尘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对达到良好的扬尘防控效果的施工单位给予诚信加分奖励和专项资金奖励。
(四)围绕“观摩”和“现场”开展宣教工作
紧密结合我局“安全生产月”和“质量月”工作方案,6月5日在火炬开发区迪兴商务中心召开了我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活动,9月15日在东凤镇万科金色家园二期召开了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现场观摩会。通过观摩项目的质量、安全亮点,进一步加强学习交流,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我市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2017年以来,为深刻吸取我市建筑施工事故教训,我局在我市“3·16”和“8·13”事故现场分别召开了警示教育现场会,组织我市施工、监理企业到现场了解事故原因,防止发生类似安全生产事故,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对承建和管辖范围内的在建工程项目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不足,整改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五)加强市政项目施工管理
一是施工改造信息提前向社会发布。当新开工市政工程并对交通有影响时,我局代建办会提前通过电台、电视台以及报纸等媒体提前发布施工通告。二是引入市政工程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制定并印发了《中山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社会监督处理方案》,委托第三方公司从7月起每周对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进行2次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在网上通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均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加强施工监督管理。印发相关监管文件,对第二季度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中心城区市政工程不文明施工行为整改落实情况达到100%;对第三季度不文明施工行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中心城区新开工房屋市政工程做到按要求围蔽,围蔽率达到100%,公益性广告张贴率达到30%或以上,覆盖率达到100%。
2017年,我局落实防震减灾职责,做好我市地震监测仪器检查、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及防震减灾群测群防等工作。
八、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
2017年以来,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在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党建、干部队伍培训教育、行政管理及工青妇老等工作有序开展,开启了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发展的新篇章。
(一)夯实党建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
一是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俊源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中山市住建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中山市住建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实施方案》等方案和学习时间表,通过“三会一课”形式认真抓好各基层党支部学习,开展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学习,增强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完善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效果。二是采取多种形式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住建局网站上开通“党建与纪检监察”专栏,积极推送党的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学习材料;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讲座,撰写学习心得,认真编写“组工与纪检监察”工作通讯。三是积极开展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把409室纳入机关党员活动阵地,各支部也相应完善党员活动室,展示党章党规、党旗、摆放学习资料,实现活动阵地信息化、常态化、动态化。四是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召开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并要求各科室、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五是开展“榜样”建设,进一步帮树党员优秀典型。住保中心成功创建2017年度“党员示范岗”、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二)完善干部管理,切实增强干部队伍内生动力
在新形势下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强化干部管理,有效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发干部工作的激情和内生动力,一是进一步优化干部晋升交流轮岗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管理,截至12月底,共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36名科级、股级及以下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晋升和调动。二是优化人事岗责配比。对29个机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逐一开展人事岗责调研,编制完成《2017年市住建局岗位职责调研分析及建议》。三是细化请休假管理制度。编制完成《中山市住建局请休假管理制度(试行)》。四是以学习党的十九大、老干“正能量”和“敬老月”等系列活动为载体,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为老服务工作。五是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今年局领导、工会和团委扶贫慰问对口扶贫村落7次,扎实推进了各项扶贫项目的落实,并对35户特困村民进行了探访慰问。
(三)狠抓廉洁勤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党性锻炼,提高廉政勤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推进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开展述责述廉述德报告,强化责任担当。组织城建科、村镇科、市政处、房管办四个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责述廉报告。二是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前往广东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考学活动,利用短信平台不定期向全局人员发送短信,把党纪政纪教育、廉政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三是协助市纪委查办案件,查处了“3·16”三角镇物流项目脚手架坍塌事故、雨污分流工程案件、违规审批新型墙材补贴案等案件。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出台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八小时以外监督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五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关键科室、岗位开展系列谈话提醒活动,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多“扯袖子”,常“咬耳朵”,防小病成大病。
(四)创新干部培训,打造学习型效能机关
积极探索适合我局干部教育培训新模式,以新颖的教学方式和丰富的培训内容将教育与实践相结合。一是班子带头学,促进党组中心组学习新常态。细化局党组中心组年度专题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批示精神等专题学习11次。二是分类抓培训,开展2017年两期住建系统“宜居城乡暨轨道交通建设”专题研修班和“宜居城乡建设”专题研修班。三是定时促学习,助推干部培训规范化。将每月第三个周五下午定为全局集中专题学习时间。共举办12期,2400多人次参加了学习。
(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认真做好办文、会务及宣传工作。开通“中山住建”微信公众号,开通至今,共发布了近60条推送消息,粉丝数达6500多人。二是扎实统筹完成绩效、建议提案、信访等工作;落实督办制度,按照市绩效办要求,完成我局市绩效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积极做好局内部绩效工作;2017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5份、政协委员提案50份,目前已全部答复完毕;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3846宗,综合办结率96.21%。三是深化局信息化工作。工程建设一张图管理系统业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启动建设;通过对办公自动化功能模块的不断优化,移动版办公系统已基本满足日常办公要求,同时上线了“发文管理”模块以及“信访管理”模块较大提高了发文及信访件处理效率。四是严格做好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法,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坚持厉行节约,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继续做好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制定了《住建局2017年政府采购事项及流程指引》,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成国有资产报表编报工作;制定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内部控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工作;发挥内审监督职能,加强重点领域审计工作。
九、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2018年我市两会的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建设更加美丽中山为目标,主动谋划和推动住建事业新一轮发展,努力完成2018年既定工作计划。
(一)以打造宜居精品城市为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动内外交通发展。加快康华路、景观路(博爱七路至长江浪漫水城)、恒和街、东明大桥北右转匝道等道路改造工程建设,实现年内建成通车;积极协调推进长江路改造项目建设,确保2019年春节前基本贯通;动工建设博爱路-银通街交叉口工程。加快推进博爱路-翠景路交叉口工程。加快金钟湖片区路网建设,推动2号路和长逸路改造。有序落实《主城区近期交通改善详细规划》,推动悦来南路、东苑南路、富华道等城区道路全要素提升改造。加快推进51项中心城区交通微循环改造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南外环大修前期工作。加快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完成康华路绿道提升和人行通道建设,统筹做好中山市岐澳古道主线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公园绿化建设。统筹加快组团体育公园、组团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力争3月底完成南部组团体育公园、6月底完成中心组团体育公园、年底完成5个组团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并对外开放。全面加快金钟湖片区公园群建设,力争年内完成古香林公园(香林历史区——茶山)、金字山公园、气象公园建设。完成东区沙岗顺兴路、东区三溪村、南区祈安苑侧、石岐区枕善坊、石岐区悦来大街5处闲置地建设并对外开放。
三是加大河涌治理力度。推进情景路北侧河、渡头涌、秤勾湾涌等中心城区10条河涌水体整治提升工程以及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一~项目三)。加强排水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水行为。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楼盘排污问题的污水管网整改工作。加强日常检测维护,对中心城区污水管网系统进行查漏补缺,力争2018年底完成中心城区既有污水管道的修复工作。继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厂网合一”工作。制定城中村污水处理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四是创新垃圾处理机制。加快推进中心基地三期(扩容工程)和北部基地三期(扩容工程)项目建设,实现2018年底点火。加快组织中心基地和北部基地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开展南部基地二期(扩容工程)工作。加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宣传力度,配套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基本建立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推进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前期工作。
(二)强化城市管理
一是加强施工管理。抓好文明施工管理,强化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控制措施,严肃处理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的责任单位,确保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控制六个100%,最大程度降低工程施工对城市环境和市民出行的影响。
二是开展绿化美化提升行动和市容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行动。全面做好保洁,维护、更新市政设施工作;完成中山四路至六路、紫马岭公园等主要道路、街头绿地和市属公园增种开花植物工作,开展博爱路沙岗桥高架桥及中山三路等下穿隧道的美化提升;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做好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工作。
三是加强城市维护工作的监管。继续完善城市管理维护作业合同和检查验收标准(细则),明确各方责任,调动工作积极性;严格落实巡查制度,确保城市维护工作质量。
四是加快中山市城市维护管理一体化平台的开发建设。整合现有市政、园林、环卫的管理系统,优化沟通流转环节,建立完整的城市维护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创建上下联动、协调运作、畅顺高效的管理体制。
五是加强管线施工管理。落实《中山市中心城区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地下管线项目实施管线项目库管理工作方案》,统筹好各管线单位施工计划,减少路面多次开挖。同时,督促和监管管线施工单位提高文明施工标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三)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一是规范市场行为。继续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巡查,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做好市场调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认真做好预约网签及购房资格审查工作。
三是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继续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工作的相关措施。做好省住建厅去库存督查的相关工作。
四是继续做好“问题楼盘”处置工作。坚持“一楼一策”,建立“问题楼盘”处置清单,立足于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进一步加大协调处置力度,努力遏制“问题楼盘”增量,减少“问题楼盘”存量。
五是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坚持租购并举,完善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加强与发改、国土等单位沟通协调,促进各部门信息互通,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继续完成房屋租赁信息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并上线。认真编制《2018年中山市房屋租金参考价》。
(四)强化物业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物业服务行业诚信管理。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对诚信管理和诚信平台的认识,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记录的作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构建诚实守信物业服务市场环境。
二是规范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认真贯彻执行《中山市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促进我市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提高业主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的水平。
三是继续做好物业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利用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市物业纠纷调解指导委员会职能,积极引导市民通过调解化解物业管理纠纷。
四是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管理。加快制定《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完善以我局名义设立统一专户、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为依托的新的维修资金管理体系。
五是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单位,加快平台建设,以信息化的技术提高物业管理公共事务决策的效率,保障业主、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加快制订年度住房保障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计划,以时间节点倒逼工作进度,力争提前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工作。结合我市房地产租赁市场租金水平,合理调整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租赁补贴,提高困难家庭补贴金额,进一步减少低收入家庭租金负担。积极鼓励住房困难家庭通过领取货币补贴自行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居住问题。
三是建立和推进公租房分档租金机制。根据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家庭收入情况,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设立差别化租金标准,采取租金减免方式分档收缴租金,有效缓减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租金支付压力,实现“弱有所扶”。
四是加快完善人才安居政策体系。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才住房保障机制,推进人才安居工作,着力解决人才住房,为我市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提供保障。
(六)狠抓建筑质量安全
一是完善制度。研究制定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相关文件;修订和完善《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中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制度和工作流程》等一系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落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深入组织开展专项大检查、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活动。严格监督监理单位履行责任,加强施工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理。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进一步扩大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抽检范围。加强对检测单位检验检测工作的管理。强化生产动态监管,依法依规查处扣分超标的企业和人员。进一步优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管平台,切实解决执法督查标准不统一、不规范问题。强化建筑工地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两书一牌”签订率和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组织开展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积极指导施工项目参与创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比,加强样板引路和示范效应。
三是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依据省动态管理办法、市诚信管理办法以及行政处罚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建设工程相关责任单位不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规范和发展现代建筑市场
一是强化市场管理。加强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加强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依法打击资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和履约保函管理。研究制定《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提高我市建筑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体系,探索建设从业人员诚信库,营造更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加强标后考勤记分管理。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探索推进勘察、设计项目信息登记制度建设;研究建立施工图市场开放情况下的施工图市场管理制度。
二是积极发展现代化建筑。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宣传培训,强化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和新技术、新产品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管理;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加强绿色建筑业务知识培训,争取政府配套资金支持,力争高质量完成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审,切实推动我市绿色建筑的发展。出台《中山市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和装配式建筑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业务培训,利用各种媒介宣传发展装配式建筑的优点和装配式建筑政策,积极发展装备式建筑。
(八)积极服务和推动项目落地
一是加强招投标管理。根据招投标市场出现的问题,围绕优化招标流程、提高招标效率、改进评标办法、加强招标监督等方面,继续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各项制度。加快实施招标投标监管电子化,建设涵盖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备案、评标报告上传和数据统计等功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系统,与现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评标模块并行使用,更好地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实际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依法从业水平,同时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促进招标代理机构提高服务水平,依法开展业务。
二是做好审批服务。完善行政审批系统,逐步实现“无纸化、少纸化”审批方式。一是积极与市行政服务办公室联系,解决电子审批文件的法律效力认定和电子审批文件签署的责任认定两个关键问题;二是通过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内部审批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跨部门审批与各部门内部审批业务证照的互认互通;三是通过行政审批无纸化安全解决方案,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传统纸质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让“数据多跑网路、企业少跑马路”,降低纸质耗材带来的印刷和存储管理成本。
(九)加强城市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市8个地震前兆观测站、24个地震烈度速报点的检查。继续做好“5.12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活动。加快推进我市防震减灾教育基地(科普馆)建设,争取2018年3月投入使用。积极跟进西江断裂带项目工作。加快推进深井地震综合观测站的建设。
二是加强燃气管理。探索创新瓶装燃气供应站或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的建设方法,进一步提高燃气供应服务能力,满足市民的用气需要。继续加大瓶装燃气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牌无证非法瓶装燃气供应点,确保燃气安全。争取出台管道燃气发展新政策,助推管道燃气发展和普及。
三是保障供水安全。督导供水水质监测单位做好水质监测工作,推进全市二次供水设施的接收和改造,抓好供水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确实保障供水安全。
四是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督促各镇(区)、相关单位加大专业人员、资金经费的投入,不断强化房屋安全检查及危旧房治理工作。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安全使用知识、危旧房治理资金渠道的等宣传,引导房屋安全责任人自觉开展房屋安全自查自治。在全市房屋安全大检查数据录入模板中增加既有建筑外立面统计表,督促各镇(区)开展既有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的检查、统计和填报,建立数据档案。
五是加强“三防”工作。完善“三防”应急预案。落实中心城区排涝泵站人员全年24小时值守制度,完善中心城区防汛抢险队伍,确保中心城区安全度汛。加强汛期危险房屋安全防范和应对措施,对汛期前已鉴定为C、D级的危房,及时加固、停用、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必要时转移撤离、妥善安置群众。加强建筑工地防风防汛,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教育和预警提醒,做好人员撤离疏散。在日常检查中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对临时板房、围挡、脚手架进行加固,台风来临前对塔吊进行降低标准节等措施,减低台风造成的不利影响。
(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机关党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会议、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会议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坚持抬头看齐、带头示范、埋头苦干、回头评估、点头满意“五头并进”,围绕学懂弄通做实,组织开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调查研究,认真对标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标省、市部署要求,全面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方案。
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市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加强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对基层党支部按科室来设置支部,优化基层组织架构。各支部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重点细化和规范“三会一课”制度。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严格执行禁止收送“红包”及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的纪律规定》,做好禁止收送“红包”及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干部职工抵制收送“红包”歪风的自觉性,坚持抓好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段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提醒,督促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第二,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沟通交流,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谈话提醒工作的常态化。第三,加强与市纪委派驻组沟通交流。主动向市纪委派驻组汇报我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情况,政治、人事、经济、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情况,主动接受市纪委派驻组的监督。第四,加强对违纪违规案件的研究剖析。对去年发生的违纪案件进行原因剖析,找出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科室、部门建章立制,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达到以查促改的目的,在分析案件过程中,注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挖掘,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治理。第五,党组成员下基层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成员充分利用下基层检查、调查研究的机会,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对基层单位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纠正,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系统各支部、各单位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第六,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充分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对违规违纪干部职工进行执纪问责,提高对违纪违规干部职工的震慑力度,从思想上、源头上遏制腐败,形成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防控格局。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十九大为全面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绘就了宏伟蓝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建设更加美丽中山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