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 工作计划 |
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 1、拟于2021年12月底前,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开《中山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规划》《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中山市散装混凝土“十四五”规划》《5G智慧灯杆改造规划》等规划。 |
2、2021年5月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开《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2021版)和《中山市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南》。 3、拟于2021年11月15日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开《中山市房屋租金参考价》。 4、拟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开《中山市结合民用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修订版),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文件。 |
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5、定期在中山市商事监管平台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示执法信息。 6、定期开展招投标项目抽查工作,并按要求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行政执法信息。 7、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及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主动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8、对已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进行行政抽查,并在完成检查的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在行政执法平台上进行公示。 9、开展物业管理“双随机”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示检查结果。 |
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 10、在市财政局批复预算后20日内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对2021年预算信息进行公开; 11、在市财政局批复决算后20日内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对2020年决算信息进行公开。 |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12、及时向我市各物业服务企业传达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相关要求,加强防控宣传、舆论引导,倡导业主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
持续加强我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 13、利用“中山住建”微信公众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中山日报等媒体,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切实加强民生福祉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宣传。 |
14、严格落实报送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并通过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等渠道做好政策解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拟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开《中山市结合民用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原文及政策解读。二是拟于《中山市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的修订工作完成后通过中山日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文件宣传和解读。三是计划针对新版《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施行,制作宣传手册,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市民宣传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政策规定。 |
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 15、严格落实报送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资料包含政策解读内容),并通过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等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
16、加快推动形成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为龙头,各地区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
17、坚持做好日常建设工程定额和计价依据的咨询解释服务,提升解答服务质量。 18、于2021年7月1 4日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 |
19、加强内部协调,认真做好日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 |
20、依托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主动公开政策文件等信息。完善工作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回复工作,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
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 21、密切关注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22、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征求意见工作及发布后宣传工作,及时做好解读回应。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积极推动重大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 |
23、认真做好“省长留言信箱”、人民网网友给市长留言中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问题的办理工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
24、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
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 25、每6个月更新一次政策文件并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进行公示。 |
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26、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发布前必须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及保密审查环节,方可成文发布,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
27、2020年已编制《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但由于2016年起中山市没有收到省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市政府网站暂没有公开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的事项,待有相关工作要求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开。 28、每月定期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做好《中山市住房租赁补贴新申请受理和审批结果》《中山市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明细》《中山市住房保障新申请家庭情况》《中山市住房保障续租家庭情况》《中山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房源信息》等信息公开。 |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29、坚持畅通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细致了解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并按照文书模板规范要求做好办复工作。严格规范化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制度。 |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30、对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日常信息处理费计收工作。 |
31、在“中山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不定期公布有关企业信息和政策性文件;积极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做好工作衔接开展;依法处理群众申诉的信息公开。 |
32、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
加强政务公开指导监督 | 33、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务会议计划议程,由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工作汇报并作研究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