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一、检查情况
本次大检查派出6个检查组,共检查了12个在建工程项目,对6个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对1个项目发出暂停施工通知书,对4个项目发出省动态扣分通知书共16份,对1个项目发出市诚信扣分共2份。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安全管理:个别工地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作业期间,安全员无正当理由不在施工现场;未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 (在24小时内)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个别工地资料不严谨、不完善。
(二)消防安全:部分项目未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部分楼层灭火器材设置不足;消防水管未及时跟进楼层进度。
(三)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转角位局部立杆缺失;首层商铺未设置回顶;个别项目首层外架局部连墙件数量不足,抱柱设置数量不足,拉结不坚固、不规范。
(四)临边防护:预留洞口防护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电梯井口防护门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五)起重设备:有个别项目资料归档不完善,方案等资料归档混乱;基础施工方案监理审核日期在基础验收日期之前;安装方案、附墙安装方案编制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指导性不强;附墙验收记录等相关资料管理混乱;司机下班期间,吊笼未上锁。
(六)施工用电:施工用电未按要求进行线路铺设,电线乱拉乱接,随意拖地。
(七)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无安全通道、材料堆放过多,未做到工完场清;施工存在扬尘现象,未配备足够的控制扬尘设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落实,特别是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要建立台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确保及时消除问题及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对大检查的项目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抽检工作,以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另外,加大对监理的检查力度,督促监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要求对项目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特此通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