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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五·一”节前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9-05-13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我局4月25日至26日开展“五·一”节前建筑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大检查派出6个检查组,共检查了18个在建工程项目,其中对16个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对2个项目发出暂停施工通知书,对10个项目发出省动态扣分通知书共48份,对2个项目发出市诚信扣分4份。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安全管理部分项目安全员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安全员作业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在施工现场;未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未确定项目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未配备相应数量的职业技术人;未设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架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

)起重设备部分项目未督促建立安全防护用品、施工起重机械、施工机具及配件资料档案起重设备验收记录不完善;未能提供塔吊的顶升专项施工方案;塔吊的附墙内撑杆未设置,附墙安装与使用说明不符;施工现场未配备足够的司索指挥员;塔吊基础专项施工方案未针对现场情况单独编制;未监督检查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情况;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三)消防安全: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未按消防制度落实现场消防设施,动火审批记录不完善;定期检查记录不完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压缩气体等易燃易爆存放点离宿舍较近,已责令暂停使用;危险品未设置专门仓库。

(四)其他安全问题:部分项目未安装要求设置双防护杆;未及时对脚手架进行验收;与建筑物间距偏大,安全防护设置不到位;部分连墙件数量不足;外架上堆有较多材料,未及时清运;部分项目四口、临边防护不规范;操作平台未设置防护栏杆;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做到工完场清。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落实,特别是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要建立台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确保及时消除问题及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对大检查的项目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抽检工作,以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另外,加大对监理的检查力度,督促监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要求对项目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特此通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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