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18年9月19日至21日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第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公共建筑、商住房、保障房以及工业厂房的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及工程项目的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以及抽检结构实体,抽查工地用钢、砌体材料、建筑电气材料等。
本次检查共分6个检查组,通过“双随机”系统随机抽取检查组成员,每个检查组随机抽检6个在建项目,合计36个项目。本次检查共发出《工程质量整改单》19份,发出《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13份,其中施工单位7份,监理单位6份。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总监及监理人员、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未到位或未能履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会议纪要未签名,整改通知单未及时回复,监理月报未能如实反映实际情况,监理日记、旁站记录不规范等)。
二、分包单位未及时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三、施工现场未设置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室或养护箱,温湿度记录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四、材料进场报审表填写不规范,监理工程师未签字或资料不齐全。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变更未及时重新送审。
六、施工许可证上人员变更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报。
附件:1、2018年中山市第三季度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分组表
2、2018年中山市第三季度工程质量执法检查汇总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