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根据《2018年中山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并结合“安全生产月”工作安排,我局在6月21日至22日对各镇(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大检查派出6个检查组,共检查24项工程,其中对20个项目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1个项目发出暂时停工整改通知书,对12个项目进行动态扣分共38份。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安全管理:1、作业期间,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施工现场;2、监理单位未审核施工单位人员到位情况;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现场的起重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3、个别项目未按规定参与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4、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或检查记录弄虚作假。
(二)起重设备:1、起重设备检测报告不合格项目未见整改;2、物料提升机未检验未验收,物料平台未独立搭设,机体连墙件与外架连墙件共用;3、塔式起重机安装方案未报总包单位审核。
(三)危险性较大部分项工程管理:1、外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且设置不规范,与方案要求的连墙设置方案不符,无验收记录;2、外脚手架与建筑物局部间距过大,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3、外脚手架未按施工现场编制,无针对性;4、未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进行旁站、巡查,并做好安全全检查记录;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和未按规定组织验收,或验收文件不齐全。
(四)扬尘防控:1、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设备未按要求设置;2、施工现场未按要求封闭围挡;3、裸露土堆覆盖不到位。
(五)其他情况:1、防汛管理、消防防控、登革热防控未建立台账;2、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材料乱堆乱放;3、未按规定做到场地硬化的,无排水设施,排水不通畅,有积水;4、电线随意拖地、泡水,乱拉乱接现象严重;5、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落实,特别是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确保及时消除存在问题及施工隐患。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中山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中山市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山市深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工作要求,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深化各项专项治理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通报。
附件:2018年“安全生产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汇总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4日
附件下载 : 中建通[2018]85号 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