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17年9月6日至8日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第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公共建筑、商住房、保障房以及工业厂房的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及工程项目的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施工现场的电线电缆以及节能材料的使用情况等。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抽检了36个在建项目,共发出《工程质量整改单》24份,发出《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21份,其中施工单位11份,监理单位10份。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总监及监理人员、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未到位或未能履行其管理职责。
二、未及时办理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手续就进入下一道工序。
三、检测不合格未处理就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四、现场未按要求设置标养室或无温湿度记录。
五、材料进场报审表未见或填写不规范,监理工程师未签字。
六、涉及节能的设计变更未经审图合格就进行施工。
七、监理月报内容不够详细或未及时向质监机构提交,监理日记、旁站记录缺失或未能反映工地实际施工情况。
特此通报。
附件: 2017年第三季度工程质量执法检查汇总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