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18年6月11日至13日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公共建筑、商住房、保障房以及工业厂房的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及工程项目的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以及抽检结构实体,抽查工地用钢、砌体材料、建筑电气材料等。
本次检查采用“双随机”系统抽取,共分6个检查组,随机抽取检查组成员,每个检查组随机抽检了6个在建项目,合计36个项目。本次检查共发出《工程质量整改单》21份,发出《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23份,其中施工单位10份,监理单位13份。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 、总监及监理人员、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未到位或未能履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会议纪要未签名、整改通知单未及时回复、监理月报未能如实反映实际情况、监理日记,旁站记录不规范等)。
二 施工现场未设置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室或养护箱,温湿度记录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三 、未按要求制作、放置、养护同条件试块。
四 、材料进场报审表填写不规范,监理工程师未签字或资料不齐全。
五 、施工现场的设计图纸未盖有审图合格章。
六 、施工许可证上人员变更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报。
附件:1、2018年中山市第二季度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分组表
2、2018年中山市第二季度工程质量执法检查汇总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