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节〔2018〕30号)要求,省住建厅正式启用“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自2018年6月5日起,全省各地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和《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全部通过平台采用网络方式进行申报、评审、公示及公告,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有关单位贯彻落实:
我局分别于2014年、2015年公布了中山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为了进一步完善平台上我市专家库的专家信息,更好地开展下一步的评审工作,现请有关单位对照《中山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名单》将本单位相关专家的信息按《中山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的要求填写且将专家电子签名保存为PNG格式,并于8月3日前将本单位汇总好的附件2和电子签名版发至zstmjzxh@126.com。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的通知
2.中山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信息汇总表
3.中山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名单
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中山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的通知
5.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中山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第二批专家名单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2日
(联系人:黎韵靖 15813116161,邮箱:zstmjzx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