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加强建筑用工管理,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实现劳务用工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粤建办市函〔2018〕248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直接应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中的省平台对房屋市政工程实行用工实名管理。
二、各有关单位应贯彻落实《中山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我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
三、各技术服务公司建立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应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中的系统完成对接工作,对接数据标准、数据接口标准详见附件1、2。在数据对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开发单位。
四、在2018年底前,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的总承包单位须督促技术服务公司加紧做好数据对接工作并完成数据信息上传,实现我市实名管理信息数据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中的省平台数据共享。
五、请各技术服务公司于2018年底前填写《数据信息上传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4)报我局。
六、为便于工作联系,我局建立了中山建筑实名管理工作QQ群,群号:421102134。请各技术服务公司工作联系人及时加入该群。
附件:1、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试行)
2、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接口标准(试行)
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粤建办市函〔2018〕248号)
4、数据信息上传工作情况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蔡晓斌(市住建局),88337555;葛亮(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开发单位),02882570666、18610857331)
附件下载 : 中建函[2018]3057号 附件1.doc
附件下载 : 中建函[2018]3057号 附件2.doc
附件下载 : 中建函[2018]3057号 附件3.doc
附件下载 : 中建函[2018]3057号 附件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