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贯彻落实《中山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中府办[2017]40号)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函[2017]377号)文件要求,结合市住建系统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附件: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30日